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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审查能否为非法持有毒品案被告人争取从犯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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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9 · 1351人看过
导读:新余市一起贩卖、非法持有毒品案中,被告人杨X面临指控。樊梦怡律师从证据入手,以冷XX和杨X供述为据提出杨X系从犯,但法院因非法持有行为性质未采纳,但采纳了其认罪态度好的意见。
证据审查能否为非法持有毒品案被告人争取从犯认定?

在法律实务里,证据就像一团迷雾,事实认定常常陷入困境。众多案件中,证据的细微差别可能导致截然不同的结果。在新余市的一起贩卖、非法持有毒品案中,被告人杨X就面临着复杂的指控,而樊梦怡律师的介入,为案件带来了转机。

证据梳理寻突破

樊梦怡律师自2012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800件。接手杨X的案件后,她仔细查阅了大量案卷。她反复查看冷XX和杨X的供述内容,用笔在关键处做标记,将两人关于毒品购买商议、出资等内容进行整理。发现冷XX供述毒品是其主动提出购买,再与杨X商量,且杨X供述毒资是与冷XX一人一半。这些证据成为她为杨X争取从犯认定的关键。

辩护观点引争议

在法庭上,樊梦怡律师依据整理的证据提出辩护意见。她指出根据这些证据,杨X在非法持有毒品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当认定为从犯。同时,她还强调杨X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然而,法院认为非法持有是一种客观持有行为,虽然两人在出资、付款等环节作用不同,但不宜划分主从犯,未采纳从犯的辩护意见。

部分采纳获轻判

尽管“杨X系从犯”的意见未被采纳,但樊梦怡律师提出的“被告人杨X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这一情节被法院采纳。最终,法院决定对杨X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这一结果体现了证据审查和细节挖掘在案件中的重要性,也展现了樊梦怡律师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所做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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