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背景深厚
刘学勤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20年踏入律师行业以来,一直深耕于法律领域。他现为浙江富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刑事部主任,凭借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法律界崭露头角。曾为杭州市婚调委员会成员,曾任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诉前ODR婚调员,现为杭州市滨江区婚姻家事于传承委员会委员等。这些经历不仅拓宽了他的法律视野,也让他在处理各类案件时更加得心应手。他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事案件的代理、各类合同纠纷以及商事仲裁等领域,展现出了全面且专业的法律素养。
二、处理合同纠纷
在合同纠纷领域,刘学勤律师有着出色的表现。他曾代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陈X以民间借贷为由将被告李X、刘X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借款及利息。刘学勤律师接受被告李X委托后,仔细梳理案件细节,发现原告与被告李X之间实际存在委托理财关系。2014年双方签订《理财协议》,约定陈X出资由李X进行股票投资,收益按比例分成。陈X所主张的“借款”,实际是理财账户盈利后用于购置车辆及相关配套费用。刘学勤律师通过精准的案件定性和有效的证据组织,为后续的抗辩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构建证据链条
庭审中,刘学勤律师提出关键抗辩,指出双方无借贷合意,案涉款项实为理财收益分配。同时,他申请调取理财账户流水,虽原告仅提供部分账户流水,但结合协议约定及双方认可的盈利事实,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他围绕理财协议、账户盈利事实、款项用途等关键节点,组织并提交证据,有力地反驳了原告诉求。让法院能够清晰了解案件的真实全貌,为案件的胜诉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他的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在构建证据链条的过程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四、维护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借贷关系成立需同时具备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两个要件。原告虽证明了款项交付,但未能举证证明与被告李X存在借贷合意,而刘学勤律师方已就款项性质为理财收益分配完成举证责任。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原告承担。刘学勤律师成功驳回原告恶意诉讼请求,为当事人避免了巨额经济损失,同时也维护了当事人的名誉和合法财产权益。他始终秉持着“责任重于泰山”的执业理念,在承办案件过程中,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维护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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