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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债权代位析产纠纷,法院驳回债权人全部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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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8 · 2006人看过
导读:西XX公民裘XX与吴XX有500万借贷纠纷,强制执行未足额清偿。裘XX以债权人代位析产起诉吴XX、程XX及其子。陈俊宇律师代理被告方,最终法院一、二审均驳回裘XX诉求。
500万债权代位析产纠纷,法院驳回债权人全部诉求

法庭上,气氛紧张而凝重。原告裘XX一脸急切,希望通过这场诉讼拿回自己的500万债权,而被告席上的程XX、吴XX则略显焦虑,他们委托的陈俊宇律师沉稳地坐在一旁,眼神坚定,似乎早已做好了应对这场硬仗的准备。

案件起因

西XX公民裘XX与吴XX存在两笔共计500万元的借贷纠纷,法院生效判决确认该债权后,裘XX申请强制执行,却未能足额受偿。由于吴XX与程XX已离婚,裘XX便以债权人代位析产为由,将吴XX、程XX及二人之子诉至法院,要求分割程XX、吴XX名下现有存款、基金、保险产品等财产,还包括婚姻存续期间出售房产、车辆的款项和房屋租金收益,主张吴XX对上述财产享有50%所有权,用于清偿自己的债务。程XX、吴XX在陷入困境时,找到了从2020年开始执业的陈俊宇律师,委托他代理此案。

庭审交锋

陈俊宇律师带领团队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在庭审中,他明确指出债权人代位析产的法定构成要件与析产对象范围,成功论证裘XX主张的婚姻存续期间出售房产、车辆款项及租金收益等阶段性收入,不属于法定析产范畴,从法律层面否定了原告的核心诉求基础。同时,结合程XX另案已获支持的离婚后财产补偿判决,清晰梳理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证明吴XX对程XX存在未清偿债务,且金额超出现有可分割财产份额,凸显原告诉求的不合理性。

案件结局

经过激烈的庭审交锋,法院审理认为,债权人代位析产的对象应是被执行人与他人共有且尚未分割的现有财产,裘XX的诉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最终,法院一审二审均驳回了裘XX的全部诉讼请求。陈俊宇律师通过严谨的答辩思路、扎实的证据梳理和专业的法律论证,全面维护了程XX、吴XX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当事人的诉讼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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