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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律师为盗窃罪被告人开展罪轻辩护,提出多项从轻处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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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7 · 1790人看过
导读:姜远波律师2010年开始在广东东莞执业,现任职于湖南人和(东莞)律师事务所。他承办案件超1500件,在刑事、婚姻、公司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此次代理周X盗窃罪一案,为其开展罪轻辩护,提出多项从轻处罚意见,法院对部分意见予以采纳。
广东东莞律师为盗窃罪被告人开展罪轻辩护,提出多项从轻处罚意见

律师简介

姜远波律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专业,获学士学位,后取得南昌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自2010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419201010636946,现任职于湖南人和(东莞)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为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430号浙商大厦1栋3105-3106。他还是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七届劳动法委员会委员,擅长婚姻、公司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等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1500件,其中刑事领域相关案件300余件,婚姻、公司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1000多件。

案件背景

被告人周X(曾用名周x)因涉嫌盗窃罪,于20xx年x月x日被羁押刑事拘留,同年x月x日被逮捕。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深宝检刑诉(x)x号起诉书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提起公诉。经查,20xx年x月下旬,周X预谋盗窃深圳市某电工电子制品有限公司的手机软性排线板,伙同多名同案犯实施盗窃并销赃,被盗财物价值人民币910010元,属盗窃数额特别巨大。周X于20xx年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20xx年x月在湖北省某地被民警抓获并押解回深圳调查。公诉机关指控周X构成盗窃罪,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周X对指控罪名与主要犯罪事实予以认可。姜远波律师接受委托,担任周X的辩护人,为其开展罪轻辩护工作。

办案经过

姜远波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启动辩护工作。他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被告人周X,了解案件背景、经过、周X的主观认知及悔罪态度。同时全面查阅卷宗材料,梳理证据、事实细节及公诉机关的指控要点,结合盗窃罪法律规定及司法裁判规则,制定了针对性的罪轻辩护策略。

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时,姜远波律师当庭提出多项罪轻辩护意见。一是周X系初犯、偶犯,无违法犯罪前科,可酌情从轻处罚;二是周X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良好,符合从轻处罚情节;三是周X参与犯罪时刚年满十八周岁,心智未完全成熟,社会阅历匮乏且法律意识淡薄,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四是被盗货物的价值认定依据存疑,犯罪金额存在认定不清的情形。庭审中,姜远波律师就这些辩护意见与公诉机关充分质证和辩论,恳请法庭综合全案情况对周X酌情从轻处罚。

案件结果

深圳市某人民法院对全案证据质证、审查后作出裁判。认定周X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对姜远波律师提出的周X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对涉案犯罪数额的相关辩护意见未予采信。法院认可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判处周X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涉案两家电工电子公司各人民币455005元,对扣押的涉案物品也作出了相应处理。一审判决作出后,被告人周X可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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