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梁X,一名职业院校学生,在他人纠集下,懵懂地参与了“电话对接业务”,为电信诈骗分子提供拨打诈骗电话的帮助,涉案获利仅5000元。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阶段,他及其家属找到了吕泽宇律师。
吕泽宇律师接受委托后,便开始全面阅卷。他仔细梳理案件事实,明确了梁X在共同犯罪中处于从属、被动地位,系从犯,且犯罪情节较轻。吕泽宇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结合《刑法》及司法解释,重点论证梁X的从犯属性、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低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不仅如此,吕泽宇律师还积极协助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与被害人沟通,全额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在此基础上,他向检察机关提交专业法律意见,提出对梁X不起诉的辩护观点,强调其系初犯、偶犯,悔罪态度良好,具备教育挽救条件。
最终,忻州市XX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采纳了吕泽宇律师的辩护意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梁X作出不起诉决定,其违法所得5000元依法予以追缴。吕泽宇律师成功为梁X扭转了局面,让他免受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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