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基本信息
周俊律师是中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毕业,自2000年开始在湖北西陵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25年,执业证号为142xxxxxxxx726976。其服务地区为湖北宜昌,律所联系地址是湖北宜昌解放路92号三峡商城A座1205、1207室。他不仅是中国律师协会和湖北省律师协会会员,还担任湖北西陵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离婚婚姻家庭案件团队、债权债务纠纷案件团队、工伤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团队的负责人。
擅长领域广泛
周俊律师擅长多个领域的法律事务,涵盖婚姻家庭、工伤赔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侵权纠纷、债权债务等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在损害赔偿方面,他接受因工伤、事故、财产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消费者权益维护、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法律咨询,还代理损害赔偿纠纷,包括调查取证、分析案情、指导诉讼、代写起诉状、代为参加庭审、代为调解,审核和起草赔偿协议。在债权债务领域,受理企业和个人相关的债权债务咨询与纠纷,清偿企业及个人之间的三角债、货款、工程款等各类疑难债务,调查债务人资金状况,代理委托当事人的法律诉讼及申请强制执行。刑事辩护方面,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会见犯罪嫌疑人,代理申诉、控告,调查取证以及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接受公诉案件被害人,自诉案件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在一审、二审程序中,担任附带民事诉讼的诉讼代理人;接受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在一审、二审程序中,担任诉讼代理人。在婚姻家庭领域,接受婚姻、家庭方面法律咨询,代理离婚、财产分割、继承、子女抚养权等相关纠纷的和解、谈判及诉讼,出具婚前或婚内财产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分居协议书等相关法律意见书,并对协议书进行律师见证,代理涉外离婚诉讼,代理婚外情及夫妻共同财产调查取证,代理离婚后对财产重新分割的案件以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在交通事故方面,接受交通事故方面的法律咨询,代理交通肇事责任认定、赔偿相关纠纷的和解、谈判及诉讼,出具交通肇事责任认定情况及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相关法律意见书,代理交通肇事调查取证以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
典型离婚案件代理
在宜昌市西陵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牟XX离婚案件中,原告牟XX与被告望X于2016年6月相识,2017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性格差异大,被告望X脾气暴躁、嗜酒,常与原告争吵,还多次对原告施暴。2018年4月,被告望X对原告拳打脚踢,导致原告多处受伤并流产。原告牟XX因经济困难向宜昌市西陵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援助中心指派周俊律师代理此案。
周俊律师接受案件后,立即与牟XX取得联系,了解到2018年4月双方争执被告打伤原告,且事后被告继续纠缠、恐吓原告的情况。考虑到原告担心自身及家人的人身安全,周俊律师告知原告报案,要求公安依法处理,并提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他查找相关法律法规,向原告解释人身保护令的规定,要求原告收集提供相关证据,并及时为原告写好人身保护令申请书。由于相关报警材料由公安机关保存,当事人无法获取,周俊律师凭借法律援助中心的调查信多次到公安机关搜集证据,确保人民法院早日作出人身保护令的裁定。
鉴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2018年5月23日,周俊律师为牟XX写好离婚起诉状,请求依法判决离婚,婚生女由牟XX抚养,望X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1000元,望X承担法院诉讼费。随后将离婚起诉状及人身保护令申请书一起交到某某区法院,并和承办法官多次沟通,详细讲述事情经过。立案庭法官重视此案,及时立案。承办法官在2018年5月24日及时下达了人身保护令裁定书,并送达给双方当事人、社区和派出所。人身保护令下达后,望X对牟XX及其家人再未采取不法行为,保护了原告及其家人的安全,使其回归正常生活。
2018年6月20日开庭时,望X不同意离婚,并要求牟XX偿还13万元债务。周俊律师为保护牟XX的合法权利,据理力争,认为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不存在13万元的夫妻共同债务。2018年6月27日,法院作出判决,准予牟XX和望X离婚,婚生女随牟XX生活,望X按月支付小孩生活费1000元到小孩年满18周岁止,判决书支持了牟XX的诉讼请求。判决下达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牟XX及其家人对周俊律师和援助中心表示感谢。
案件处理意义
这起离婚案件中,周俊律师通过为牟XX申请人身保护令,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保护了牟XX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使其能够正常生活,避免了因办案对当事人可能造成的二次伤害,让牟XX尽快从不幸的婚姻中走出来。同时,周俊律师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积极与公安机关和法院沟通,收集证据,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体现了他在婚姻家庭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他的代理工作不仅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问题,也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