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原告陈X一脸笃定,要求被告李X、刘X归还借款547961.49元及利息,而被告李X则眉头紧锁,委托刘学勤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一场关于借贷关系的激烈争论即将展开。
理财关系浮出水面
2020年开始执业的刘学勤律师接受被告李X委托后,仔细梳理案件细节。原来,2014年陈X与李X相识,陈X称李X以理财专长劝说其投资,后以购车等为由借款。但律师发现,2014年11月20日双方签订了《理财协议》,约定陈X出资250万元(后追加50万元)由李X进行股票投资,收益按50%分成。所谓“借款”,实际是理财账户盈利后,双方协商用收益为李X购置车辆及相关配套费用,并非借贷行为。
庭审有力抗辩
庭审中,刘学勤律师提出关键抗辩。一方面指出双方无借贷合意,案涉款项实为理财收益分配;另一方面强调原告仅依据转账凭证主张借贷关系,却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借贷合意。同时,律师方申请调取理财账户流水,虽原告仅提供部分账户流水,但结合协议约定及双方认可的盈利事实,已形成完整证据链。
胜诉维护权益
法院经审理认为,借贷关系成立需同时具备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两个要件。原告虽证明了款项交付,但未能举证证明与被告李X存在借贷合意,而刘学勤律师方已就款项性质为理财收益分配完成举证责任。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原告承担。刘学勤律师精准定性案件,构建有效证据链,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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