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市XX区人民法院的这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中,被告XX公司一审被判需向原告杭州XX公司支付租金756567元及违约金205407.94元(暂算至2014年9月23日),后续违约金还需另行计付。这一判决让XX公司陷入了极为不利的境地,面临着巨大的经济损失。此时,浙江群恒律师事务所的潘登律师临危受命,接过了二审的辩护重任。
二审突破:寻找关键漏洞
潘登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有着丰富的合同纠纷处理经验。他深知要想逆转这一局面,必须找到一审判决中的关键漏洞。在仔细研究案件材料后,潘登律师发现,虽然合同约定了违约责任,但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双方对于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原告主张以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违约金,而一审法院在没有充分考虑实际情况的前提下予以支持。潘登律师认为,应该结合被告违约的实际情况以及给原告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综合判断违约金的合理性。
力挽狂澜:独特辩护扭转乾坤
在二审庭审中,潘登律师提出,被告虽存在违约行为,但原告并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因被告违约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达到了如此高额的违约金标准。他主张违约金应当以弥补原告实际损失为主要目的,而不是过度惩罚被告。同时,潘登律师还指出,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对于违约金计算方式的变更缺乏明确的书面协议,不能仅凭原告单方面的主张来确定。经过潘登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二审法院最终采纳了他的部分观点,对违约金进行了重新调整,为被告大幅减少了经济损失,成功实现了案件的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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