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种是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是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四是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认定呢
根据《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如下:
一、共签共认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比如夫妻共同在借贷合同上签字。
二、家庭日常生活负债。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是共同债务。像为满足衣食住行等正常开销的借款。
三、债务虽以一方名义,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如一方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实践中,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一般不予支持。需注意保留证据证明债务性质,避免纠纷时举证困难。
三、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后清偿责任如何划分?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后,一般由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若夫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即连带清偿后,夫妻之间可按约定或法院判决确定各自承担份额,承担超出自己份额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当了解了哪种是夫妻共同财产后,就不得不关注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问题。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通常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原则上是一人一半,但也会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如照顾子女、女方权益等。此外,夫妻共同债务也需要共同承担,即使双方已经离婚,债权人仍有权向任何一方追讨债务。如何公平合理地分割共同财产,怎样界定共同债务的范围和承担比例,这些都是常见且易引发纠纷的问题。要是你还有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法律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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