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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书要怎样追加股东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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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4 · 1867人看过
导读: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需符合法定情形,如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可申请其在未出资范围内担责。通过执行异议程序追加,先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阐明理由与依据,法院受理审查,理由成立则裁定追加。例如股东虚假出资,执行阶段可提供验资报告等证据,法院审查属实后依法追加,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
强制执行书要怎样追加股东来执行

一、强制执行书要怎样追加股东来执行

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需符合法定情形。常见情形如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可申请追加该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依据相关规定,通过执行异议程序来追加。首先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阐明追加理由及事实依据。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查,若认为理由成立,会裁定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比如,股东虚假出资,在执行阶段可提供验资报告、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其未实际出资。执行法院经审查属实,就可依法追加该股东,要求其在未出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清偿责任,以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二、强制执行书追加股东执行有哪些法律条件

强制执行中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需符合特定法律条件:

1.股东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支持申请执行人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

2.股东抽逃出资:执行过程中,若股东存在抽逃出资行为,申请执行人可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3.一人公司股东财产混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申请执行人可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强制执行书追加股东执行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强制执行中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法律依据主要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7条,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股东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可追加其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第18条规定,股东抽逃出资,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可被追加。

第20条指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可追加其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当探讨强制执行书要怎样追加股东来执行时,除了核心的追加流程,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追加股东执行后,股东若对追加有异议该如何处理,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法院会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另外,追加股东执行后,股东承担责任的范围也是一个关键问题,通常是根据其出资情况或者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来确定。如果您在追加股东执行过程中遇到难题,或是对后续程序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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