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日常的经济交往中,合同签订是常见的事情。有时候为了保证合同能够顺利履行,就会有保证人的出现。比如朋友找你借钱,你担心他还不上,朋友就找来另一个人做保证人,签在借条上。这时候很多人就会有疑问,这个保证人的保证期限是多久呢,会不会一直都得承担保证责任呢?接下来就来详细说说合同保证人的保证期限问题。
一、保证期限的约定情况
合同的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保证期限。一般来说,如果在合同里明确写清楚了保证期限,那么就按照这个约定来执行。比如甲和乙签订借款合同,丙作为保证人,合同中约定丙的保证期限是从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那么在这两年内,如果乙没有按时还钱,甲就可以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不过,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间不能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要是出现这种情况,就会被视为没有约定。
二、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处理
要是合同中对保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法律规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举个例子,小张借给小李一笔钱,约定年底还钱,小王做保证人,但借条里没写小王的保证期限。到了年底小李没还钱,那么从年底开始往后六个月就是小王的保证期间。在这六个月内,小张就得及时要求小王承担保证责任,否则过了这个期限,小王就可能不用再担责了。
三、保证期限的计算起始点
保证期限的计算是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开始的。就拿前面的借款合同来说,借款合同里约定的还款日期就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如果到了这个日期,债务人没有履行义务,保证期限就开始计算了。但要是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保证期间就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四、保证期限的中断和延长
保证期限不像诉讼时效那样会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况。一旦确定了保证期限,这个期限就是固定的。只要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限内按照规定的方式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就可以免除保证责任。比如上面例子中的小张,要是在六个月的保证期间内没有找小王承担保证责任,那么过了这个期限,小王就不用再为小李的债务负责了。
合同保证人的保证期限确定后,后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债权人在保证期限内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但保证人认为自己不该担责,双方产生争议怎么办;或者保证人承担责任后,向债务人追偿又遇到困难该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让自己的权益受损。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专业的律师,他们都有合法合规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在这里咨询律师,不会有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律师们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解决这些棘手的问题,维护你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