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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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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13838人看过
导读:《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条件是什么?

关于法律援助在生活当中的运用率也是非常的普遍的。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法律援助不仅是国家要为一些特定人群提供的,而且也是在司法建设过程当中必须的一个步骤。因为某些特定人员如果没有能力聘请律师的话,那么在法庭答辩阶段必须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否则就不符合刑诉法的程序。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就是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条件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条件是什么?

1、《法律援助条例》对刑事案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形作了规定。

2、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一条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第十二条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第十三条 本条例所称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事业的需要规定。

申请人住所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与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执行。

二、申请人应向哪个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1、已立案的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2、不需经法院解决的非诉讼法律事务,由申请人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3、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援助中心对同一案件均有管辖权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援助中心管辖

三、法律援助的形式

1、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2、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3、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4、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5、办理公证证明;

6、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其实纵观我国法律援助条例当中的相关规定,总体来说提供法律援助的对象必须是经济比较困难,没有能力或者说是因为其它原因而没有办法委托辩护人的这些人群。国家都会免费或者说是根据实际情况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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