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执业背景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投身法律工作,2009年正式开始律师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7751。他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担任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同时还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足见其在刑事领域的专业能力与卓越表现。
擅长领域聚焦
陈晓伟律师的核心业务集中在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以及企业合规方面。他在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中表现出色,凭借深厚的刑事案件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辩护。同时,他还专注于企业刑事合规业务,帮助企业负责人和高管人员防范与解决刑事法律风险。
媒体形象展现
陈晓伟律师具有较高的媒体曝光度,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他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环球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就热点法律问题发表专业评论,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见解和社会影响力。
行业贡献突出
在行业内,陈晓伟律师积极贡献自己的智慧。他发表了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该文章收录于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辩策盈科精选刑事案例》,为刑事辩护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总结做出了贡献。
非吸案例一辩护
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丁XX、王XX、孟X、张某某、郭X、魏X、刘XX、于XX等人于2022年1月至9月间,以XX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XX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名义,以投资XX店铺项目可获高额收益为名,与客户签订《收益权转让合同》,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000余万元。陈晓伟律师接受郭X委托后,及时前往看守所会见郭X,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在检察院阶段阅卷后,进一步核实数额问题。在法院审判阶段,建议郭X退赔一定数额以争取从轻处罚,郭X及家属听从建议,在审判结算退赔15万元。辩护律师提出郭X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属于从犯、有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积极退赔等辩护意见。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情节,对郭X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叁拾万元。
非吸案例二策略
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中,2013年2月至2019年8月,俞X伙同他人利用多家公司,以承诺一定比例收益为名,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向集资参与人募集资金。被告人郝XX先后担任公司多个职务,实施并参与公司吸收资金活动,经司法审计查明,其实施并参与吸收公众存款数额为人民币55亿余元。郝XX在投案之前咨询律师,律师认为其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建议其及时投案以争取自首量刑。郝XX听从建议,在律师陪同下投案并被羁押。辩护律师为郝XX争取量刑从轻,提出郝XX系初犯、偶犯,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主动投案且如实供述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退赔部分违法所得,以及本案存在重复投资及挂单情形等辩护意见。法院最终认定郝XX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鉴于其从犯身份、自首情节、认罪认罚及退赔情况,对其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
陈晓伟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出色的辩护策略,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也为刑事法律行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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