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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理论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调解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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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07 · 1816人看过
导读: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法学理论指导实践至关重要。迟延蕾律师运用法律解释和理论观点,成功调解案件,为原告追回2800余万元工程款并确立优先受偿权,体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法学理论的正确运用对于解决实务难题起着关键作用。迟延蕾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学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

证据固定与债权核算的理论支撑

迟延蕾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依据证据规则相关理论,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工程交付等关键证据进行固定。在债权核算方面,运用合同法中关于价款计算和利息规定的理论,精确核算出欠付工程款的本金及利息数额。这不仅为后续的诉讼和调解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体现了律师对法律理论的精准把握和运用。

调解策略的理论依据

鉴于案件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但被告短期内可能无力一次性清偿全部债务,律师制定了“以诉促调、保障优先权”的核心策略。这一策略依据了诉讼调解的理论,通过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被告的银行账户及相关房产,依据民事诉讼法财产保全的规定,有效施加履约压力。同时,积极推动调解程序,在调解过程中,律师依据《民法典》第807条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规定,坚决主张原告的合法权益,又在付款期限、部分利息等方面展现灵活性,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迟延蕾律师在本案中,将法律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高效化解纠纷,为委托人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合法权益,彰显了其深厚的法学素养和卓越的实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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