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再次去民政局办离婚还需冷静期吗

再次去民政局办离婚还需冷静期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06 · 1663人看过
导读:再次去民政局办离婚仍需冷静期。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是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都要经历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
再次去民政局办离婚还需冷静期吗

不少人在离婚这件事上可能会经历反复,比如之前去民政局申请过离婚,后来又撤回了,之后再次想去民政局办离婚。这时候大家心里就会犯嘀咕,再次去民政局办离婚还需不需要经历冷静期呢?毕竟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实施后新增加的规定,很多人对它的具体适用情况还不太清楚。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这个事儿。

一、离婚冷静期的基本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简单来说,只要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就必须经过这三十天的冷静期。

比如,老张和老李夫妻二人去民政局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后,从受理那天开始计算三十天冷静期。在这期间,老李反悔不想离了,他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这样这次离婚申请就无效了。

二、再次申请离婚冷静期是否适用

不管是第一次去民政局申请离婚,还是之后再次申请离婚,只要是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的方式,都需要适用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因为法律并没有区分第一次和再次申请的情况,只要是走协议离婚的程序,冷静期就是必经的环节。也就是说,再次去民政局办离婚,依然要经历三十天的冷静期。

举个例子,老王和老陈之前申请过一次离婚,在冷静期内两人和好了就撤回了申请。后来两人又因为一些矛盾决定再次去民政局离婚,那么这一次他们还是得按照规定,经历三十天的冷静期。

三、冷静期内的注意事项

在离婚冷静期内,双方要认真思考离婚的决定是否正确。同时,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材料,比如离婚协议书等。而且在冷静期内,双方的婚姻关系依然存续,要遵守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在冷静期内一方做出了损害另一方权益的行为,受损方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比如,在冷静期内,一方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发现后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要求对方少分或者不分。

四、冷静期后的处理流程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申请时,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发给离婚证。如果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比如,小张和小赵在冷静期届满后,因为工作忙忘记去申请离婚证了,那么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他们还想离婚,就需要再次申请,并且再次经历冷静期。

再次去民政局办离婚后,后续可能还会涉及到财产分割执行、子女抚养纠纷等问题。要是处理不好这些问题,很可能会引发新的矛盾,影响双方之后的生活。这时候就需要专业的法律建议来帮忙解决。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为你提供专业靠谱的解决方案,让你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道路上少走弯路。

网站地图
更多

离婚最新文章

遇到离婚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