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婚姻走到尽头办理离婚时,会考虑到自己在婚姻中受到的伤害,想知道能不能提出赔偿要求。比如一方在婚姻里做了对不起另一方的事,或者一方为家庭牺牲很多,结果却遭遇离婚,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获得一些补偿?这是不少人心中的疑惑。那么,离婚时到底在什么状况下能提赔偿要求呢?下面我们就来详细解答。
一、重婚情形下可提赔偿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在婚姻关系中,如果一方存在重婚现象,无疑对另一方的精神和感情造成极大的伤害。例如,老张在已经和妻子结婚的情况下,又和另一名女子登记结婚。老张的妻子不仅在感情上受到了背叛,在家庭生活、社会声誉等方面也可能受到影响。此时,老张的妻子在离婚时就有权提出赔偿要求。在这种情况下要提赔偿,关键是要取到对方重婚的证据,比如他们的结婚证、共同生活照片、证人证言等。
二、与他人同居时赔偿诉求
这里说的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像老王和妻子还没离婚,就和别的女人在外租房长期居住。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老王的妻子如果选择离婚,可以提出赔偿诉求。要想诉求得到支持,就得收集对方与他人同居的相关材料,比如租房合同、小区物业证明等。而且要确定对方是持续、稳定居住的证据,偶尔的约会等行为通常不属于这里所讲的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赔偿
家庭暴力是对家庭成员人身权利的严重侵害。无论是身体暴力,如殴打、伤害对方身体,还是精神暴力,如长期辱骂、恐吓等,都会给另一方带来身心创伤。比如小李在婚姻中经常对妻子进行打骂行为。他的妻子在离婚时可以提出赔偿。在遭受家暴时,要第一时间报警,警方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等都是重要证据,同时去医院治疗的病历、诊断证明等也必不可少。有了这些证据作为支撑,在离婚提出赔偿要求时更有胜算。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赔偿
虐待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扶养的家庭成员不履行扶养义务。比如老陈长期嫌弃自己年老体弱的妻子,不给她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也不照顾她的生活,这就属于遗弃。老陈的妻子在离婚的时候就可以为自己争取赔偿。要证明虐待、遗弃行为,邻居的证人证言、社区的调解记录、社会救助机构的帮扶记录等都能作为有效的证据材料。
离婚时提出赔偿要求后,还可能面临对方不承认、赔偿金额谈不拢等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可能会让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都有合法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打包票也不做虚假承诺。他们会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分析后续该怎么处理,让你在离婚赔偿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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