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开车,谁都不想发生意外,但有时候交通肇事还是会不幸降临。一旦涉及交通肇事,很多人就会担心需不需要负刑事责任,以及这个责任范围到底有多大。毕竟这事儿关系到自己的自由和未来,谁能不揪心呢?下面咱就来好好唠唠这个问题。
一、交通肇事刑事责任认定依据
交通肇事是否要负刑事责任,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该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比如,张三开车时超速行驶,结果撞上了前方的车辆,导致对方车上一人死亡,经交警认定张三负事故主要责任,这种情况下张三就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因为他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超速),并且造成了一人死亡的重大后果。
二、责任范围之致人重伤或死亡
如果交通肇事导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严重超载驾驶的;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假设李四没有驾驶证,开车时撞成一人重伤,而且他负事故主要责任,那么李四就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条件。要是交通肇事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也构成交通肇事罪。
三、责任范围之财产损失
交通肇事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同样要负刑事责任。
比如王五开车撞坏了路边的店铺,经评估损失达到了四十万元,王五负事故全部责任,但他拿不出这么多钱赔偿,那么王五就可能要面临刑事处罚。
四、逃逸等恶劣情节的责任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责任会加重。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包括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
例如赵六撞人后害怕承担责任就逃跑了,结果被撞的人因为没有得到及时救治死亡,赵六这种逃逸行为会让他面临更严重的刑事处罚。
五、减轻责任的情形
如果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积极救助伤者、主动报警、配合调查、积极赔偿损失并取得受害者或其家属谅解等,在量刑时可能会从轻处罚。
比如孙七撞人后马上拨打120急救电话,并且留在现场等待交警处理,还主动赔偿了受害者的损失,获得了对方的谅解,那么法院在判刑时可能会考虑这些情节,对孙七从轻处罚。
交通肇事负刑事责任后,后续还可能面临民事赔偿纠纷、个人信用影响等问题。比如受害者可能会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更多的费用,肇事者的信用记录也可能会受到影响。这时候该怎么应对这些后续问题呢?不妨到律图网咨询专业律师。律图网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怎么处理民事赔偿纠纷,怎么减少对个人信用的影响。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交通肇事后续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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