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里,侵权的事儿可不少见。就像老王在小区散步,被老张家阳台上掉落的花盆砸伤了,这就涉及到侵权问题。那这种侵权行为里,谁该承担责任,依据又是啥呢?很多人就疑惑,一般侵权责任当中存不存在过错责任呀?接下来就给大家好好说道说道。
一、过错责任在一般侵权责任中的定义
过错责任是一般侵权责任的核心归责原则。《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做了错事,给别人带来了损害,就得为这个损害负责。比如,小李开车时因为玩手机,没注意前方路况,撞上了前面的车,导致前车车主受伤和车辆损坏,小李的行为有过错,他就要承担侵权责任。这里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就是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还去做;过失则是应该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损害,但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了但轻信能够避免。
二、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
要构成过错责任下的一般侵权责任,得满足几个条件。第一,要有侵权行为,也就是做出了侵害他人权益的举动,像上面说的小李开车玩手机撞车就是侵权行为。第二,要有损害后果,比如前车车主受伤需要治疗,车辆损坏需要维修,这就是损害后果。第三,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得有因果关系,如果没有小李开车玩手机撞车这个行为,就不会有前车车主的受伤和车辆损坏,这就是因果关系成立。最后,行为人得有过错。只有这几个条件都满足了,才能让行为人承担过错责任。
三、过错责任的举证分配
在一般侵权责任遵循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况下,通常是谁主张谁举证。还是拿小李撞车的例子来说,前车车主如果要求小李承担侵权责任,他就得拿出证据证明小李有过错,比如通过行车记录仪证明小李开车时玩手机,以及证明自己受伤和车辆损坏的事实等。这是因为在多数情况下,被侵权人是最清楚侵权行为发生过程的,也更容易收集相关证据。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法律也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比如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患者很难证明医疗机构的过错,这时法律就可能要求医疗机构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四、特殊情况下的过错责任认定
有些侵权行为的过错认定比较特殊。比如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受到人身损害的情况,如果教育机构不能证明自己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就会被认定有过错,要承担侵权责任。这是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更强的保护,教育机构负有更大的责任。万一真的发生了这种情况,家长要及时收集孩子受伤的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现场的照片等,以便后续维权。
在了解了一般侵权责任里的过错责任后,在实际生活中要是不幸遇到了侵权行为,大家心里就有个底了。但如果侵权情况比较复杂,涉及的赔偿金额较大,或者存在责任认定不清等问题,那后续该如何妥善解决呢?这时候很可能就需要专业律师的帮助了。你可以到律图网咨询律师,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而且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不夸大效果。专业律师会根据具体的侵权情况,帮你分析责任,制定合理的维权方案,让你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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