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履历:深耕法律领域多年
何小艳毕业于甘肃政法大学,自200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时间,执业证号为1450xxxxxxxxx937,服务地区为桂林,所在律所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位于广西桂林市七星区漓江路26号国展购物公园1-7-5号。她累计承办案件数百起,在债务纠纷、合同纠纷、公司法、建设工程等方面成功办理相关案件数百余件,同时在婚姻家事纠纷、刑事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
二、典型案例:开发商逾期交房纠纷
在贾XX、王X诉长安XX公司逾期交房违约金一案中,何小艳担任原告代理律师。原告与被告于2017年7月26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被告应在2017年12月28日前交房,逾期90日以上,原告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被告按日向原告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原告依约支付购房款和相关费用,但被告至2018年12月23日才交房。
三、庭审交锋:原被告各执一词
原告认为被告逾期交房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原告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被告企业公示信息、合同及付款凭证等证据。被告则辩称,原告接房时与物业公司签订《入伙手续书》,已同意免除其逾期交房违约责任,且施工受天气等因素影响,交房时间应顺延。被告提供施工许可证、气象资料、《入伙手续书》等证据。经庭审质证,双方对部分证据真实性无异议,但对证明目的存在分歧。
四、判决结果:原告合理诉求获支持
法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被告逾期交房属违约行为,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自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2月23日,共计19218元。被告关于原告已同意免除违约责任及交房时间应顺延的主张,证据不足,不予采纳。最终判决被告支付原告逾期交房违约金19218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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