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本是一件皆大欢喜的好事,可要是婚后发现婚姻存在一些特殊情况,让人觉得这段婚姻并非自己真正想要的,这可就麻烦了。生活中就有这样的例子,有人婚后才发现另一半婚前隐瞒了重大疾病,或者是在结婚时受到了胁迫。那这种情况下,婚姻还能继续维持吗?是不是可以撤销呢?这就涉及到可撤销婚姻的问题了。到底可撤销婚姻包含哪些情况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受胁迫结婚可撤销
受胁迫结婚是可撤销婚姻的一种常见情况。胁迫指的是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比如,一方以伤害对方父母的生命安全相威胁,要求对方与其结婚,这种情况下,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里的一年是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二、隐瞒重大疾病可撤销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重大疾病通常包括严重的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等。例如,一方在婚前患有艾滋病,但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婚后另一方发现了这一情况,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这里的一年同样是除斥期间。
三、撤销婚姻的程序
要撤销婚姻,得走法律程序。首先,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因胁迫结婚的,要有胁迫行为的相关证据,像威胁的短信、证人证言等;因隐瞒重大疾病的,要有医院的诊断证明等。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如果法院判决撤销婚姻,那么婚姻自始无效,双方的婚姻关系就相当于从来没有存在过。
四、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
婚姻被撤销后,会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双方的婚姻关系自始无效,也就是说,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比如,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会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处理。
婚姻被撤销后,后续还可能会面临财产分割执行的问题,比如一方不配合财产分割的执行怎么办;子女抚养问题上,随着孩子的成长,抚养费用是否需要调整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会比较复杂,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专业律师,他们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律师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让你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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