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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侵权律师杨向东:擅解医疗及行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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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02 · 1357人看过
导读:杨向东自2022年开始执业,服务于陕西西安,擅长民商、公司金融、行政领域。执业至今承办超100件案件,在侵权领域成功办理40余件案件,尤其专精医疗损害案件。此外,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领域承办20件案件,还熟悉公司金融等关联案件处理,同时担任多家单位法律顾问。
陕西西安侵权律师杨向东:擅解医疗及行政纠纷

专业教育背景

杨向东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接受过系统且专业的法学教育,这为他在法律领域的发展筑牢了坚实的理论根基。扎实的法学知识体系使他能够精准理解和运用各类法律法规,为后续处理复杂的法律事务奠定了基础。

丰富军旅经历

杨向东曾服役于某部,部队严格的军事训练和纪律约束,培养了他坚韧不拔的意志、高度的责任感以及出色的团队协作精神。这些宝贵品质在他的军旅生涯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他投身法律职业注入了强大动力,使他在面对复杂法律问题时能保持坚定的信念和严谨的态度。

律所重要角色

如今,杨向东担任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行政与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同时也是该所的合伙人律师。在律所中,他凭借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行政与医疗法律专业领域发挥着重要的领导和指导作用。他带领团队处理各类法律事务,为年轻律师传授经验,推动律所相关业务的发展。

大量案件承办

从2022年执业至今,杨向东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他深耕于侵权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余件,其中医疗损害案件占比约50%。在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此外,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领域,他承办案件达20件,主要集中在行政复议,占比约60%,同时熟悉公司金融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服务多家顾问

杨向东目前担任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安市红会医院、西安市儿童医院、空军第九八六医院、西安市第三医院、西安市第九医院、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等众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在与这些单位合作中,他深入了解各单位业务特点和法律需求,为其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从日常合同审查、合规咨询,到重大决策的法律风险评估,他都严谨细致、认真负责,帮助单位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法律风险。

曾为空军顾问

在2020-2023年期间,杨向东担任空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法律顾问。在此期间,他充分运用自己在医疗法律领域的专业知识,为医院的日常运营、医疗纠纷处理等方面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保障了医院的正常运转和患者的合法权益。他参与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确保医院的运营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参与伦理工作

杨向东是西安市第三医院临床伦理委员会委员、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伦理委员会委员。在这一岗位上,他积极参与医院临床伦理问题的讨论和决策,运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确保医院的临床研究和医疗实践符合伦理道德和法律法规的要求,促进医疗行业的健康、规范发展。他审查医院的科研项目,保障患者在研究中的权益。

法院调解工作

作为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杨向东凭借出色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丰富的法律经验,积极参与法院的调解工作。他在当事人之间搭建起沟通的桥梁,促使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和解,有效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减轻了法院的审判压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他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寻找双方的利益平衡点。

保障劳动权益

担任西安市第三医院工会劳动监督员时,杨向东密切关注医院员工的劳动权益保障情况,监督医院劳动规章制度的执行。他为员工和医院之间的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促进了医院的稳定发展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保护。他处理员工的劳动纠纷,确保医院的劳动管理公平公正。

医疗纠纷案例

在“医疗纠纷引发的行政处罚争议”案例中,2022年5月,患者李XX在某村卫生室接受诊疗过程中经抢救无效死亡,引发医患纠纷。患者家属认为该卫生室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11月两次向所在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交《行政履职申请书》,要求对卫生室相关行为依法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

2023年13月,卫健委作出答复,就卫生室“未按规范填写病历资料”的行为作出警告及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家属认为该处罚未全面涵盖涉事违法行为,于2024年1月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024年3月,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经审理认定,卫生室在患者死亡后封存现场实物时未通知家属到场,该行为涉嫌违反相关规定,原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依法予以撤销,并责令卫健委于60日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然而,卫健委在重新调查后,于2024年4月再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仍仅依据“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一项事实,处以警告及罚款1万元,内容与前次被撤销的处罚决定完全一致。

家属认为卫健委涉嫌违反法定程序、未完全履行法定职责,且未能体现行政处罚应有的惩戒与教育功能,遂再次委托杨向东所在律师团队代理申请行政复议。接受委托后,杨向东团队未局限于处罚幅度或单项违法事实的争议,从依法行政与全面履职的维度,制定了清晰的代理策略。他们紧扣复议撤销理由,阐明违法行为的连续性,指出首次行政复议决定已明确认定卫生室的违法嫌疑,卫健委在重新调查中负有核查并处理的法定义务。同时,体系化梳理法律依据,论证“未履行告知义务”属独立违法行为,指出卫健委在第二次处罚中仅处理前者而未对后者予以认定,属“选择性执法”。此外,还运用行政机关自认证据,固定关键案件事实。通过这些专业的代理策略,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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