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本是一场携手一生的承诺,可现实中,总有些婚姻因一方的过错而走向破裂。当婚姻出现问题,比如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时,无过错方往往在情感和物质上都遭受巨大伤害。这时,就涉及到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很多人可能并不清楚这一权利具体包含哪些内容,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适用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比如,老张和妻子结婚多年,后来老张发现妻子长期与他人同居,这种情况下老张作为无过错方,就符合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条件。这里的“其他重大过错”是一个兜底条款,给司法实践留下了一定的灵活性,比如一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且屡教不改,严重影响家庭生活的,也可能被认定为重大过错。
二、赔偿内容之物质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过错方的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财产损失。比如,在家庭暴力案件中,无过错方因受伤治疗产生的医疗费、因家庭暴力导致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等。以小李为例,他的妻子对他实施家庭暴力,导致他受伤住院,花费了不少医疗费,同时因为住院耽误工作,奖金也没了,这些都属于物质损失,小李在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时,可以要求妻子赔偿这些物质损失。在计算物质损害赔偿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如医院的病历、医疗费发票、单位的收入证明等。
三、赔偿内容之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是对无过错方精神上所受痛苦的补偿。像一方的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行为,会给无过错方带来极大的精神打击,使其遭受痛苦、焦虑、抑郁等精神折磨。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没有固定的标准,法院会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以及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综合确定。比如,小王发现丈夫重婚,这对小王的精神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小王在离婚时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会根据上述因素来判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四、行使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时间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例如,小赵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被告,当时不同意离婚也没提损害赔偿请求,后来离婚了,他在一年内还是可以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
五、提出赔偿请求的证据收集
要想成功获得离婚损害赔偿,证据至关重要。对于重婚的情况,可以收集重婚者与他人领取的结婚证、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对于与他人同居的,可收集租房合同、邻居的证言等。实施家庭暴力的,要及时报警,警方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医院的诊断证明等都是有力证据。比如,小张遭遇妻子的家庭暴力,他及时报警并去医院治疗,保留了相关的证据,在离婚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就更有胜算。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问题解决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赔偿的执行问题,比如过错方不按时支付赔偿款怎么办,是否可以要求强制执行等。这些问题处理不好,会让无过错方的权益再次受损。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专业且有丰富经验的律师,他们的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维护自身权益的道路上少走弯路,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