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深厚
黄明律师是一位复合型律师,拥有深厚的财务功底和精湛的法律技艺。在进入法律行业前,他在大型央企及知名上市公司从事近十年财务工作,还长期担任财务负责人。这使他精通会计准则与财务报表,熟悉企业运营管理、内部控制与商业决策的核心逻辑。为提升专业能力,他考取了中国律师、税务师及高级会计师资格,构建了稀缺的“三师合一”知识体系。这种独特的跨界背景,让他在处理商业、财富相关复杂法律事务时更具优势。
擅长多元领域
黄律师尤为擅长处理与商业、财富紧密相关的复杂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领域,他参与的股权架构设计、并购重组、合规风控及重大合同谈判,因对财务细节的精准把控而更具战略价值。在争议解决方面,无论是股东纠纷、合同债务还是税务争议,他都能从复杂的账目和交易结构中找到关键,制定有效的诉讼或应诉策略。此外,他在婚姻家事案件中,擅长处理涉及公司股权、不动产及复杂金融资产的高净值人士离婚与继承事务;在人身损害赔偿领域,能确保赔偿计算精确无误;在经济犯罪辩护方面,其财务分析能力是厘清事实、有效辩护的关键。
代理工程纠纷
案件基本情况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天然气安装工程款纠纷案中,我方当事人南充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于20年8月31日与被告四川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合同》,负责其某项目二期427户的天然气管道设施建设工程,合同总价款208万余元。合同约定被告签订后付50万元,余款158万余元于“通气点火前”付清。后因被告资金周转困难,双方于20年9月1日签订《补充协议》,变更付款方式,被告以三期项目50个车位销售款抵扣剩余工程款,承诺最迟于20年12月31日前付清。但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未足额支付,截至起诉前,仍拖欠工程款本金110万余元及相应违约金。
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有两个:一是欠付工程款的具体金额;二是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应适用原合同约定还是视为变更后未约定。庭审中,被告认可欠款事实,但表示偿付能力困难,并对高额违约金提出异议。
代理策略实施
黄明律师和赵X律师围绕以下策略展开工作。首先,夯实债权基础。通过梳理银行流水、双方盖章确认的《往来款项确认书》等证据,在法庭主持下与被告当庭对账,最终精确锁定无争议的欠付工程款本金为1,019,541元,为核心诉求奠定坚实事实基础。其次,辨析违约金条款效力。指出《补充协议》虽变更了原合同付款方式和期限,修改了违约责任条款表述,但未明确“免除”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主张被告长期拖欠构成违约,应承担责任,并向法庭陈述原合同违约金标准约定背景。最后,平衡诉讼目标与裁判可接受度。在坚持主张违约责任的同时,预见到法院可能基于《补充协议》背景、条款文义及公平原则对违约金标准酌情调整。所以诉讼策略核心是确保工程款本金全额支持,将违约金作为争取项。
案件最终结果
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了关于工程款本金部分的主张,并部分支持了违约金诉求。判决被告向我方当事人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共计人民币1,019,541元,认定被告逾期付款构成违约,应支付违约金。法院认为《补充协议》对原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作出变更,在双方未重新明确标准的情况下,酌情裁定违约金自最终确定的逾期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案件经验总结
本案是因房地产企业资金链紧张引发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院判决明确,合同履行中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变更主要条款,应视为对原合同相关部分整体变更。若变更后协议未重新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司法实践中可能视为“没有约定”,由法院依法参照相关司法解释酌定标准。但债权人对核心债权(工程款本金)的主张,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会得到法律充分保护。
律师价值体现
在本案中,黄明律师和赵X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迅速厘清争议焦点,将工作重点放在固定无争议的欠款金额上,确保当事人核心利益(本金回收)安全。娴熟运用证据规则,通过组织银行流水、双方确认函等证据链,在庭审中高效完成对账,使欠款事实无可辩驳,为快速判决奠定基础。在违约金问题上,既依据原合同积极主张权利,又能合理预判裁判结果,引导当事人设定合理诉讼预期,最终实现本金全额回收,为当事人争取到法定逾期利息,最大程度减少损失。通过诉讼成功收回百万级工程款,有效缓解委托人资金压力,维护其商业活动合法权益,体现了律师在化解合同履行风险、实现债权方面的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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