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专长
高永帅律师从2021年起开始执业,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是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同时担任工会调解员。他将执业重心放在刑事辩护领域,始终奋战在维护公民生命与自由权利的第一线。他曾于知名上市公司担任法务要职,深度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精通企业法律风险预防体系的构建与运作,这使其具备深厚的商事法律素养,能从全局视角审视风险、制定防范策略,为企业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其出色的庭辩能力在“黄冈市第二届律师辩论大赛团队第一名”的荣誉中得到了印证。
侦查阶段突破
在田X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严重)案中,高永帅律师接案后仅20天内即成功争取到不予批捕,当事人当日获释。还有左XX涉嫌袭警罪案,他于结案后7日内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这些案件体现了他在诉讼程序早期高效沟通、精准出击的能力,能迅速为当事人缓解困境,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审判结果争取
在王XX、褚XX涉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情节严重)案,翟XX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案,曹XX涉嫌非法采矿罪(情节严重)案中,高律师凭借严谨的证据分析能力和出色的庭审辩护效果,分别使得王XX、褚XX获得缓刑,翟XX免于刑事处罚,曹XX获得缓刑。在审判阶段充分维护了当事人利益,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佳结果。
典型案例审理
在被告人杨XX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中,公诉机关指控杨XX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且杨XX系累犯应从重处罚。高勇帅作为杨XX的辩护人,认为杨XX具有自首、协助同案犯自首、主观恶性较小、非法获利证据不足等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虽然最终法院未认定杨XX自首,但采纳了关于非法获利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杨XX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在被告人谭XX、卢XX涉嫌诈骗罪案中,公诉机关指控二人以虚构事实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高律师作为谭XX的辩护人,提出谭XX系诈骗未遂、从犯等辩护意见。最终法院认定谭XX、卢XX构成诈骗罪,但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判处谭XX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卢XX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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