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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四川凉山律师榜单,刑事辩护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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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8 · 1816人看过
导读:郑勇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服务于四川凉山地区。主要服务方向为刑事辩护,专精于网络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他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成功办理刑事相关案件300余件,典型案例包括博某抢劫杀人案二审改判无罪、张某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不予批捕等,充分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6年2月四川凉山律师榜单,刑事辩护精英

执业背景与理念

郑勇律师于2009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有多年。他毕业于四川大学,现任职于四川迈德律师事务所,担任该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同时还是凉山州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其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近二十年。自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中成功办理刑事相关案件300余件,尤其在网络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案件方面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此类案件占比约80%。他所在的团队是攀西地区唯一专注刑事案件的精英团队。

处理建工合同纠纷

在众多案件中,建工合同纠纷虽不是郑勇律师的主要业务方向,但他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也能妥善处理。不过在他的执业生涯中,刑事辩护案件占据了主导地位。

抢劫杀人案改判无罪

博某抢劫杀人案是郑勇律师的经典案例之一。在这个案件中,辩护团队紧密协作。案件经历了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一审重审,在一审重审仍然认定有罪的情况下,郑勇律师及其团队没有放弃,继续深入研究案件,在二审中提出有力的辩护意见,最终二审直接改判博某无罪。这一结果充分体现了郑勇律师对案件的精准判断和对证据的透彻分析能力,以及在法庭辩护时的有理有节。

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不予批捕

张某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涉案汽车机油价值3000多万元。在侦查阶段,郑勇律师向检察机关提出证据不足不应批捕的辩护意见。他通过对案件证据的细致梳理和深入分析,指出了证据存在的问题。检察机关最终采纳了他的意见,对张某不予批捕。这一案例展示了郑勇律师在侦查阶段就能准确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的能力。

滥伐林木案不予起诉

吴某滥伐林木案中,涉案树木近一千株。被害人吴XX向公安机关报案控告被不起诉人XX带领村民砍伐了其承包地种植的价值500多万元的果树,要求追究吴X等人滥伐林木的刑事责任辩护人郑勇律师先向公安机关提出吴X等人不构成滥伐林木罪的法律意见,但未被采纳。公安机关报捕后,郑勇律师又向检察机关提出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检察机关采纳了该意见,未批准逮捕吴X等人。后来公安机关将吴X等人直诉到检察机关,郑勇律师提出本案涉案林木并非《森林法》采伐管理范围内的林木及犯罪主体不适格等法律意见,建议检察机关不起诉吴X等人。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并召开了听证会,最终作出对吴X等人不起诉的决定。这一案件体现了郑勇律师在不同阶段都能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并且善于运用法律规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串通投标案不予起诉

杨某串通投标案,涉案金额2800万元。郑勇律师经过深入研究,提出杨某的行为不符合串通投标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他从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出发,对杨某的行为进行了全面分析。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他的意见,对杨某不予起诉。这表明郑勇律师在复杂的经济犯罪案件中,能够准确把握法律适用,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辩护。

故意伤害案不予起诉

崔某故意伤害案,被害人伤情鉴定轻伤一级。郑勇律师提出崔某犯罪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辩护意见。他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对崔某的行为进行了客观分析。检察机关最终采纳了该意见,对崔某不予起诉。这一案例体现了郑勇律师在刑事案件中注重对当事人情节的分析和把握,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理。

生产销售假药案不予起诉

宋某生产销售假药案,涉案金额30多万元。郑勇律师提出宋某犯罪情节轻微自首从犯、可以不诉的辩护意见。他在案件中对宋某的各种情节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和分析,为其争取从轻处理。检察机关采纳了他的意见,对宋某不予起诉。这显示了郑勇律师在处理经济犯罪案件时,能够全面考虑当事人的情节,提供合理的辩护方案。

窝藏包庇案免于刑事处罚

何某窝藏包庇案,何某帮助在押犯脱逃。郑勇律师提出何某系胁从犯、有自首情节等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他对何某的行为进行了深入分析,结合法律规定提出了合理的辩护观点。法院最终判决何某免于刑事处罚。这一结果体现了郑勇律师在刑事案件中能够准确把握当事人的情节,为其争取最有利的判决结果。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判处缓刑

束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束某提供银行卡“跑分”,涉案金额一百多万元。郑勇律师提出束某系被动参与、时间短、获利少的辩护意见。他对束某的行为进行了客观分析,为其争取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束某缓刑。这一案例展示了郑勇律师在新型网络犯罪案件中,能够根据案件特点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的判决。

贩卖毒品案改判死缓与退还财产

毛某贩卖毒品案,涉案毒品6000余克,一审判处毛某死刑。郑勇律师在二审中提出毛某系被动参与、犯罪作用及地位低于同案犯的辩护意见。他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研究,为毛某争取从轻处罚。二审改判毛某死缓。另外,阿某贩卖毒品案,涉案毒品7000余克,一审判处没收阿某60万元个人财产。二审发回重审后,郑勇律师提出60万元系阿某合法财产的辩护意见,一审重审改判退还阿某60万元个人财产。这两个案例充分体现了郑勇律师在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中,能够准确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郑勇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能力。他通过对案件的精准判断、对证据的透彻分析和在法庭上的出色辩护,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彰显了刑事辩护律师的高度责任心,深受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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