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借贷关系中,很多时候会有担保人的存在,担保人就像是债务关系里的一个“保险”。当债务人无法按时还钱时,债权人往往就会把目光投向担保人。可很多人并不清楚,债权人找担保人主张权利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过了这个时间,可能就无法让担保人承担责任了。那债权人告担保人的时效到底是多久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担保时效的基本规定
担保时效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情况。一般保证中,债权人需要在保证期间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否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比如张三为李四向王五的借款提供一般保证,保证期间是6个月。如果在这6个月内,王五没有对李四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那么之后张三就不用再承担保证责任了。而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要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不然保证人也能免责。
二、保证期间的确定
保证期间首先看当事人的约定,如果有约定,从其约定。比如甲乙约定,甲为乙的债务提供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1年,那就按照这个1年的约定来。要是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还有一种情况是约定不明确,比如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三、诉讼时效的起算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举个例子,丙为丁的债务提供一般保证,戊是债权人。戊在保证期间内对丁提起了诉讼,法院判决丁还钱,丁还是不还,这时候丙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就开始计算对丙的诉讼时效了。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四、时效中断和中止
诉讼时效可能会因为一些法定事由而中断或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如果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等,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比如庚为辛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壬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壬向庚主张了权利,那么诉讼时效就会重新计算。而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五、操作要点和所需材料
如果债权人要告担保人,首先要注意在保证期间内采取行动。在准备诉讼时,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比如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转账记录、催款记录等,这些材料可以证明债务关系和担保关系的存在,以及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情况。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留存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要是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债权人告担保人的时效问题解决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担保人抗辩、执行困难等情况。比如担保人可能会提出各种理由来抗辩自己不应承担责任,或者判决后担保人仍然不履行义务。这时候该怎么应对呢?律图网有众多专业律师,他们经验丰富,能处理各类担保纠纷案件,律师的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他们会结合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让你在债权维权的道路上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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