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里,婚姻走到起诉离婚这一步,往往是矛盾积累到了难以调和的程度。但现实中常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方已经下定决心结束这段婚姻,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可另一方却出于各种原因,比如感情上还放不下、出于财产分割的考量等,就是不愿意离婚,并且试图通过各种方式来拖延时间。那么这种情况下,离婚程序会被拖延多久呢?下面就来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的一般程序时间
起诉离婚通常要经过立案、审理、判决等阶段。一般来说,法院在收到离婚起诉状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会进入审理阶段。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比如,小张起诉离婚,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正常情况下三个月就会有结果。
二、一方不愿离可能采取的拖延手段及时间
一方不愿离婚可能会在各个环节进行拖延。在送达环节,可能故意不接收传票,导致法院需要通过公告送达,公告送达的时间是六十日。在审理过程中,可能会申请延期审理,比如以身体不适、需要收集新证据等理由,每次延期审理的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但一般不会太长,不过多次申请延期就会拉长时间。另外,还可能会在举证期限上做文章,申请延长举证期限。比如小李起诉离婚,对方故意不接收传票,法院只能公告送达,这就多花了六十天时间,之后对方又申请了两次延期审理,使得整个审理时间大大延长。
三、第一次起诉不判离后的再次起诉时间
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不准离婚,那么原告需要在六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这六个月的时间也是一种拖延。比如小王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没判离,他只能等六个月后再次起诉,这半年时间就白白过去了。
四、上诉环节的时间
如果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还可以上诉。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这又增加了时间成本。比如小赵对一审离婚判决不服上诉,二审又花了几个月时间。
起诉离婚一方不愿离导致的拖延结束后,接下来可能会面临财产分割执行的问题,比如一方不配合执行财产分割的判决,或者在子女抚养权的行使上又出现新的矛盾。这些后续问题处理起来也并不简单,很容易让人陷入新的困境。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专业的律师,他们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平台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帮你顺利解决这些棘手的法律问题,让你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道路上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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