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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黄冈刑事律师推荐,多起刑案获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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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6 · 1690人看过
导读:高永帅律师2021年开始执业,就职于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专注刑事辩护领域。执业至今累计办案数百余件,曾担任上市公司法务,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预防体系。其成功案例众多,如田XX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中20天争取不予批捕,王XX、褚XX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案获缓刑等。

律师基本信息

高永帅律师执业于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自2021年开启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421xxxxxxxx37601,服务地区为黄冈,联系地址位于湖北黄冈黄州区赤壁大道特3号空港供应链大厦15层。他拥有法学学士的教育背景,同时还担任工会调解员。其执业理念是专注刑事,以尽职、严谨、勤勉、高效的态度,为每一位当事人捍卫权利、守护公正。

执业经历与能力积累

在投身律师职业之前,高律师曾于知名上市公司担任法务要职,深度参与企业重大决策。这段经历使他精通企业法律风险预防体系的构建与运作,不仅具备深厚的商事法律素养,还练就了从全局视角审视风险、制定前瞻性防范策略的卓越能力,能够为企业客户提供“防患于未然”的高附加值法律服务。

深耕刑事辩护领域

高永帅律师将执业重心精专于刑事辩护领域,始终奋战在维护公民生命与自由权利的第一线。他认为刑事辩护是律师职业中最具挑战也最显担当的领域。面对强大的公权力,他凭借精湛的法律技艺、无畏的执业精神和对细节的敏锐洞察,为当事人构建起坚实的法律防线。其出色的庭辩能力在“黄冈市第二届律师辩论大赛团队第一名”的荣誉中得到了充分印证。

丰富的办案成果

高律师的执业历程,是由一系列取得良好结果的案件铺就的。他始终以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目标,办案风格以高效、勤勉著称,多次在案件关键阶段力挽狂澜。

侦查阶段,他能迅速突破。例如,在田X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严重)案中,接案后仅20天内即成功争取到不予批捕,当事人当日获释;在左XX涉嫌袭警罪案中,于结案后7日内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展现了其在诉讼程序早期高效沟通、精准出击的能力。

在审判阶段,他能为当事人争取最佳结果。无论是王XX、褚XX涉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情节严重)最终获得缓刑,翟XX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免于刑事处罚,还是曹XX涉嫌非法采矿罪(情节严重)获得缓刑,都体现了其严谨的证据分析能力和出色的庭审辩护效果。

他还能实现案件根本性逆转。代理许XX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情节严重)案,成功获得不起诉决定;办理李某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案,最终推动公安机关撤案处理,彻底化解了当事人的刑事风险。

此外,他在刑事控告领域同样表现出色。在北京某公司控告其分公司总经理职务侵占案中,代理控告方成功立案并追究了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

涉嫌电信诈骗案轻判案例

被告人杨XX因犯抢劫罪、盗窃罪,于2017年2月24日被贵州省黄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又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3年4月11日被黄冈市公安局黄州分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7日经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逮捕,现羁押于黄冈市看守所。高永帅律师担任其辩护人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8月19日到22日期间,被告人杨XX与其同乡杨XX一起驱车前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将自己的四张银行卡(其中两张涉及电信诈骗案件)提供给杨XX联系的跑分团队过账违法犯罪资金。杨XX的贵州农村商业银行卡共计过账363052.2元,非法获利2000元,其中已查明的涉诈资金共计340042.2元。2022年9月17日,被告人杨XX在其贵州农村商业银行卡已被冻结,XX银行卡仍在杨XX上线手中的情况下,将XX银行卡密码提供给杨XX,该账户被用于过账违法犯罪资金21900元。被告人杨XX两张银行卡共计过帐384952.2元,其中涉诈资金共计346042.2元。

辩护人高永帅认为,被告人杨XX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杨XX在羁押过程中,积极提供线索规劝同案犯杨XX自首,对案件办理起到了积极协助作用;被告人杨XX未实施代为转账、取现等行为,主观恶性较小;起诉书认定被告人杨XX非法获利4000元的证据不足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杨XX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杨XX系累犯,依法应予从重处罚;其经公安口头传唤到案,但到案后并未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不能认定为自首;被告人杨XX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最终,被告人杨XX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追缴其违法所得2000元,依法上缴国库。

涉嫌诈骗罪获缓刑案例

被告人谭XX、卢XX因涉嫌诈骗罪被起诉。2023年8月25日,被告人谭XX通过“飞机”软件认识上线刘XX,并根据上线指令以更改微信个人资料、添加微信好友的方式牟利。谭XX伙同卢XX等人按照上线指示,将各自的微信头像换成黄冈市委领导头像,微信昵称随机更换,微信地址更换成湖北黄冈,并下载“Todesk”远程操控软件。次日,他们通过微信搜索上线提供的手机号码添加好友,冒充领导与对方沟通,并要求对方添加上线提供的微信号码为好友。卢XX、严XX添加的好友朱XX、李XX按要求添加微信后,对方要求转账,因二人警觉未遂。事后,谭XX获利620元,卢XX获利22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谭XX、卢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谭XX、卢XX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谭XX、卢X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被告人谭XX的辩护人认为其行为属于诈骗未遂,且无其他加重情节;在本案中属于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仅是提供移动设备,不能认定对诈骗全部金额承担责任。被告人卢XX的辩护人认为其构成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在犯罪中并非起策划、管理、指挥等作用,应是提供手机微信,应当认定为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曾多次想拿回自己的手机要求退出,犯罪的主观心态并不强,请求法庭对其适用缓刑。

法院认为,被告人谭XX、卢XX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仍为其提供帮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谭XX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卢XX自动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谭XX、卢XX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被告人谭XX、卢XX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对其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被告人谭XX、卢XX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应当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终,被告人谭XX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卢XX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追缴被告人谭XX违法所得620元,追缴被告人卢XX违法所得220元。

无论是面临重大危机的企业,还是身陷囹圄的个人,高永帅律师都将以尽职尽责的职业操守,秉持对证据的严谨、对案件的勤勉、对进程的高效把控,为当事人提供最专业、最有力的法律支持。他坚信,每一个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自由、荣誉与未来,必将全力以赴,不负所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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