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儿女抚养权归男方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归属并非默认归男方,核心判定原则为“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需结合子女年龄、父母双方具体情况综合判断:
1.不满两周岁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除非母亲存在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或其他不宜抚养的情形(如吸毒、虐待等)。
2.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协商不成时,法院将根据双方经济能力、抚养条件、生活环境、与子女的情感联系等因素,判定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的一方;若双方条件相当,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等情形的一方。
3.已满八周岁子女:应尊重其真实意愿,子女选择的一方通常会获得抚养权。
男方若想争取抚养权,需举证证明自身抚养条件更优(如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或女方存在不利于抚养的情形(如患严重疾病、有赌博吸毒等恶习)。
综上,抚养权归属与性别无关,核心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建议根据具体情况收集证据,必要时通过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定。
二、离婚儿女抚养权缺席如何判
关于离婚纠纷中子女抚养权的缺席判决问题,需结合民事诉讼程序规则与抚养权判定实质要件综合分析:
一、缺席判决的适用前提
法院需已依法向未到庭一方送达开庭传票(包括公告送达,若无法直接送达),且该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若涉及未成年子女利益且需当事人本人陈述关键事实(如直接抚养能力),法院可依法拘传;无法拘传的,方可启动缺席判决程序。
二、抚养权判定的核心原则
依据《民法典》第1084条,法院始终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根本准则,即使一方缺席,仍会基于现有证据审查以下要素:
1.子女年龄:两周岁以下原则上由母亲抚养(母亲患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除外);八周岁以上需单独询问子女意愿(法院可依职权调取);
2.抚养能力与条件:原告需举证证明自身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资源等更适合抚养(如稳定收入、与子女长期共同生活记录);
3.被告的反驳缺失:若被告缺席未提交相反证据(如自身抚养优势、原告不适宜抚养的证据),法院可采信原告证据,但需排除“因缺席径行剥夺抚养权”的情形——若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原告更适合,法院可能裁定延期审理而非强行判决。
三、实践提示
缺席判决不必然导致某一方丧失抚养权,关键在于证据是否足以支撑“最有利于子女”的结论。若原告证据薄弱,法院可能要求补充证据或通过其他方式核实事实(如向子女所在学校、社区调查),以避免因缺席导致的裁判不公。
综上,缺席方的抚养权主张并非当然无效,但需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法院会严格遵循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作出审慎裁判。
三、离婚儿女抚养费不给钱怎么办
若一方离婚后不给子女抚养费,另一方可先与其协商,要求其履行支付义务。若协商无果,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若双方是协议离婚,未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若双方是诉讼离婚,且判决书或调解书中已明确抚养费的支付,对方拒绝支付,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其财产,扣留、提取其收入,甚至可以对其进行司法拘留,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子女在必要时还可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在探讨离婚儿女抚养权归男方吗这个问题后,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承担多少抚养费也是关键问题。抚养费通常要结合孩子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另外,拥有抚养权一方若出现对孩子成长不利的情况,另一方是有权申请变更抚养权的。若你在离婚儿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标准以及抚养权变更等方面还有疑问,想获取更精准详细的法律建议,别错过网页底部“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会帮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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