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伤害鉴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人身伤害鉴定标准主要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该标准将人体损伤程度分为重伤、轻伤、轻微伤三等。重伤指机体完整性遭到严重破坏或功能严重障碍;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一定程度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轻微伤则是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短暂功能障碍。
重伤、轻伤又各自分为一级和二级,一级损伤程度通常比二级更严重。在鉴定时,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及其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全面分析,综合评定。同时,鉴定需由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和人员,按规定的鉴定程序进行。
二、人身伤害赔偿在法律上如何判定
人身伤害赔偿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首先确定责任归属,依据《民法典》,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若双方都有过错,按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无过错但法律规定应担责的,依规定处理。
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赔偿金额计算,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确定;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定;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相关标准计算。
三、人身伤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在法律上咋确定
人身伤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需依不同情形判断。若为侵权行为导致,直接实施侵权行为的人是责任主体,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是责任主体。
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雇主为责任主体;若雇员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是责任主体。若因第三人行为致害,第三人是责任主体,场所经营者等未尽义务的,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当我们了解人身伤害鉴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之后,还需知晓一些相关联的重要问题。比如人身伤害鉴定的时间限制,一般需在受伤后及时进行鉴定,时间拖得越久,可能影响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另外,鉴定结果的效力也至关重要,它是后续索赔、追究责任等的关键依据。若对鉴定结果有异议,还可申请重新鉴定。如果您在人身伤害鉴定方面,对鉴定流程、结果效力等还有疑问,想获取更详细准确的法律建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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