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连带责任认定的条件是什么
股权连带责任认定通常需满足以下条件:法人人格否认:依据《公司法》,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业务混同。出资不足或抽逃出资: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出资,公司或其他股东可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债权人可请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若其他股东对此存在协助行为,要承担连带责任。股权转让瑕疵: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法院应支持;公司债权人依法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法院也应支持。
二、股权连带责任中股东过错认定有啥条件
股东承担股权连带责任时,过错认定一般有以下条件:
一是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股东故意实施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权益行为,如与他人串通转移公司股权,或因重大疏忽导致公司股权权益受损要担责。
二是违反法定义务,公司法规定了股东出资、不得滥用权利等义务,若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滥用股东权利导致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受损,存在过错。
三是行为存在违法性,即股东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如未经法定程序擅自转让股权,损害了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
四是因果关系,股东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直接关联,过错行为是导致损害发生原因。
三、股权连带责任中股东无过错能否免责
在股权连带责任情形下,股东无过错通常也不能免责。连带责任是指各个责任人对外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在股权连带责任相关法律规定中,强调多个股东对债务等责任共同承担,不以股东是否有过错为免责要件。
比如,《公司法》中规定,在特定情形下如股东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其他股东可能需承担连带责任。即便无过错股东对出资不实等情况不知情、无过错,仍要与有过错股东一起对公司债务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过,无过错股东承担责任后,可依据法律规定或协议向有过错股东进行追偿。
在探讨股权连带责任认定的条件是什么时,除了明确认定条件本身,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当股东承担股权连带责任后,其追偿权如何行使是关键。股东在承担超出自己应承担份额的责任后,有权向其他股东进行追偿,但具体的追偿程序和范围需要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来确定。另外,股权连带责任认定后对公司的经营和信誉也会产生影响,可能导致公司在融资、合作等方面面临困境。如果您对股权连带责任认定后的追偿问题、对公司的影响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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