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上诉审理期间,抚育费通常由谁承担
在上诉审理期间,抚育费的承担原则上按原审判决执行。
若原审判决已明确抚育费的承担方和金额,在上诉未改变结果前,应按此执行,即原判决确定的支付方需继续支付抚育费。因为上诉并不影响原审判决在未被改判前的法律效力。
不过,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比如一方经济状况突然恶化等,支付方可以与对方协商调整支付金额或方式。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的变更。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量双方经济状况、孩子实际需求等因素进行判断。
二、上诉审理期,一方抚育未成年子女费用咋分担
上诉审理期,原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抚育未成年子女费用分担仍按实际情况处理。若当事人此前已约定费用分担方式,依约定履行;若未约定或无法达成一致,根据《民法典》,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均有抚养义务,费用分担应结合双方经济状况、子女实际需求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
若一方拒绝承担应分担费用,另一方可先行垫付,待判决生效后,就垫付部分要求另一方返还。若上诉后二审改判,抚育费用分担按二审判决执行;若维持原判,按一审判决执行。
三、上诉期内未成年子女抚育费分担有啥法律规定
在上诉期内,未成年子女抚育费分担仍遵循一般法律规定。《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上诉期案件未终审,原一审判决未生效,原抚养安排、费用承担一般继续执行。若情况有重大变化,如一方经济恶化或子女需求激增,可由双方协商变更抚育费数额,协商不成可向法院申请裁定先予执行或待二审判决时提出诉求。但变更需有合理理由及证据支持。
当探讨在上诉审理期间,抚育费通常由谁承担时,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上诉审理结果若改变了原判的抚育费承担方式,之前已支付的抚育费该如何处理;以及在上诉期间,如果一方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可以申请调整抚育费承担比例。这些情况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会给当事人带来困扰。若你在上诉审理期间的抚育费承担问题上还有其他疑问,或是对上述关联问题存在困惑,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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