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继承中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认定
法定继承中,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
如果涉及继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继承遗产取得财产,通常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在法定继承开始后,应先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一半分出,剩余的一半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由法定继承人按顺序继承。例如,夫妻共同拥有一套房产,一方去世后,应先将房产的一半分给在世配偶,另一半作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二、法定继承中夫妻共同财产要怎么分配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需分两步处理:
第一步:析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民法典》第1153条,夫妻共同财产在继承开始时,先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为在世配偶所有,剩余部分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受赠财产(除明确归一方外)等(《民法典》第1062条)。
-若财产为被继承人个人财产(如婚前财产、遗嘱明确归一方的财产),则直接全部作为遗产,无需析产。
第二步:遗产按法定继承分配
剩余遗产按法定继承规则处理:
1.继承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民法典》第1127条),第二顺序不参与(无第一顺序时才适用)。
2.份额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均等(《民法典》第1130条),但需调整的特殊情形:
-对生活困难且无劳动能力者予以照顾;
-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者可多分;
-有扶养能力却不尽义务者,应不分或少分。
示例:夫妻共同财产100万,一方去世→50万归配偶,50万为遗产;若有配偶、1子、2父母共4个第一顺序继承人,每人通常分得12.5万(特殊情形除外)。
综上,核心是先析产后继承,确保配偶的共同财产份额优先,再公平分配遗产。
三、法定继承中婚前个人财产要怎么分
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属于其个人合法财产,应作为遗产进行分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在探讨法定继承中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认定时,我们还需关注与之相关的其他要点。一方面,在法定继承开始后,确定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明确继承人的份额至关重要。同时,若在继承过程中发现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该如何处理也是大家关心的问题。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在分割财产时可对行为人少分或不分。如果您在法定继承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及相关后续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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