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孕期协议离婚办理后还能不能反悔
孕期协议离婚办理后,通常不能随意反悔。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登记,离婚行为即生效。若一方对离婚本身反悔,由于婚姻关系已解除,无法恢复。
若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法院审理后,若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若对子女抚养问题反悔,可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变更抚养权。
二、孕期协议离婚遭驳回该怎么解决
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若孕期协议离婚遭法院驳回,需先明确驳回原因。
若因男方在女方孕期起诉且无法院应受理的必要情形,男方只能等女方分娩后一年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再起诉。若女方起诉被驳回,可收集新证据,如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像对方重婚、实施家庭暴力等证据,在有新情况、新理由时再次起诉。此外,也可尝试调解,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机构调解,达成一致后可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三、孕期协议离婚需遵循怎样的程序
孕期协议离婚程序如下:
首先,夫妻双方需就离婚意愿、子女抚养(出生后)、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然后,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愿离婚的,可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当探讨孕期协议离婚办理后还能不能反悔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一些相关情况需了解。比如若一方反悔后想变更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法律规定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会受理,但只有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才会依法判决变更或撤销。另外,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即便离婚协议有约定,后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法律途径变更抚养权。若你对孕期协议离婚反悔后的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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