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况会被法院判决离婚无效
法院判决离婚无效,通常是指法院不准予离婚,主要有以下情况。一是感情未破裂,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若一方以感情不和起诉离婚,但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如仅有日常争吵等轻微矛盾,法院可能认定感情未破裂,不准离婚。二是军婚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若军人不同意且无重大过错,法院一般判决不准离婚。三是特殊时期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在此期间男方起诉,若无必要受理情形,法院会判决离婚无效。
二、哪些情况会让子女抚养费协议无效
子女抚养费协议的效力需结合《民法典》合同编及婚姻家庭编规定判断,以下情形会导致协议无效或部分无效:
1.违反法定抚养义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义务(《民法典》第1067条),协议约定免除一方抚养义务(如“一方无需支付任何抚养费”),因违反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但成年子女独立生活后,父母可协议终止支付。
2.损害子女合法权益
协议约定的抚养费显著低于子女实际需求(如不足以覆盖当地最低生活标准、教育/医疗费用),违背“子女最大利益原则”,该约定无效。法院可依子女请求调整抚养费。
3.附加非法条件
协议以剥夺法定权利为前提(如“放弃探视权才支付抚养费”),或附加违背公序良俗的条款(如“子女改姓则停止支付”),相关条款因违反《民法典》第153条而无效。
4.虚假意思表示或恶意串通
双方以虚假协议逃避债务(如假意提高抚养费转移财产),或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如损害债权人债权)(《民法典》第154条),协议整体无效。
5.违反强制性规定
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如约定用违禁品折抵抚养费),无效。
注: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有效条款(如支付方式);子女有权就实际需求向父母主张调整抚养费,不受无效协议限制。
(依据:《民法典》第153、154、1067、1085条)
三、哪些情况会让取保候审自动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取保候审自动解除的法定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1.取保候审期限届满
《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期限届满时,无论案件是否办结,执行机关(公安机关)均应自动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并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及有关单位。
2.案件实体终结(判决生效)
法院作出的一审或二审判决生效后,取保候审作为临时性强制措施的目的已达成,自动失效并解除。包括有罪判决(如缓刑、实刑)、无罪判决或免于刑事处罚等情形。
3.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若出现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如侦查机关撤销案件、检察院作出法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决定),因强制措施适用前提消失,取保候审自动解除。
4.被取保候审人死亡
被取保候审人死亡的,刑事诉讼程序终止,取保候审措施自然解除。
以上情形均属于法定“自动解除”范畴,执行机关需依法履行解除手续并送达相关文书。
当我们探讨哪些情况会被法院判决离婚无效时,除了正文中提到的情况外,还有一些相关问题需要了解。例如,在离婚诉讼期间,如果一方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可能会影响法院对财产分割的判决,但这并不一定会致使离婚判决无效,不过会让财产分割的结果不同。另外,如果夫妻一方在法庭上提供虚假证据,除非情节特别严重影响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等关键认定,一般也不必然导致离婚判决无效。要是你对法院判决离婚无效的具体情况,或者涉及离婚判决相关的财产、证据等问题还有疑问,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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