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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先行赔付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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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5 · 1076人看过
导读:保险人先行赔付常见情形有:一是交强险垫付与赔偿,被保险机动车致本车人员、被保险人外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先行赔偿;特定情形下,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抢救费并可追偿。二是财产保险代位求偿,因第三者致保险事故,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后代位行使求偿权。三是重大疾病保险预付,部分合同约定确诊特定重疾按比例先行给付。
保险人先行赔付的情形有哪些

一、保险人先行赔付的情形有哪些

保险人先行赔付主要有以下常见情形:交强险垫付与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先行赔偿。在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等情形下,保险公司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财产保险代位求偿:《保险法》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在此种情况下,保险人先向被保险人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预付:部分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被保险人确诊特定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按一定比例先行给付保险金。

二、保险人先行赔付后追偿权法律规定是啥

保险人先行赔付后追偿权主要规定于《保险法》和《民法典》等。《保险法》第60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若被保险人已从第三者处获赔偿,保险人赔偿时可扣减相应金额。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权利的,该行为无效。

在交强险领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司在特定情形(如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等)垫付抢救费用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三、保险人行使追偿权受哪些法律条件限制

保险人行使追偿权需满足以下法律条件限制:

前提是保险人已履行赔偿义务。即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了保险赔偿金,才取得代位求偿权

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保险责任范围。若损失不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内,保险人无需赔偿,也就不存在追偿权。

第三者对保险标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享有赔偿请求权是保险人行使追偿权的基础,若第三者无责任,保险人不能追偿。

保险人追偿金额以其赔偿金额为限。保险人只能在已支付的保险赔偿金额范围内向第三者追偿,超出部分无权主张。

当我们探讨保险人先行赔付的情形有哪些时,除了已知的情形,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保险人先行赔付后,对第三者的代位求偿权问题。保险人在先行赔付被保险人后,依法取得向造成保险事故的第三者进行追偿的权利。另外,先行赔付的金额确定也是一个关键问题,它会依据保险合同的条款以及实际损失等多方面因素来判定。如果您对保险人先行赔付的代位求偿流程、金额确定方式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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