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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怎么样才算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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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4970人看过
导读: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在我国怎么样才算非法集资

法院在对非法集资案件进行定罪的时候,必须有着充分的证据和法律法规才可以,否则是没有办法随便对犯罪嫌疑人的非法集资进行定罪的。因为一旦构成非法集资量刑是非常严重的。所以关于非法集资,在我国的法规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在下文当中小编就详细的为大家介绍一下,在我国怎么样才算非法集资?

在我国怎么样才算非法集资?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 必须符合四个条件,同时实施了十一个行为中的一项:

四个条件: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十一项行为:

(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二)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三)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四)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五)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六)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七)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八)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九)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一)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我们可以看出,在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属于非法集资的时候,必须满足国家规定的四个条件,比如说非法吸收资金,通过媒体、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另外,在具体实施行为上,有通过不同的方法来非法吸收资金的这种行为,才可以构成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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