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之后可以分到多少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的核心是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仅对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具体规则如下:
一、分割对象: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共同财产包括:
1.婚后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收益(如公司股权、房产租金等);
3.知识产权收益(如专利转让费、稿费);
4.继承/受赠财产(遗嘱/赠与合同明确归一方的除外);
5.住房补贴、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婚后实际取得或应取得的财产。
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婚前财产、一方专用生活用品、遗嘱/赠与确定归一方的财产等。
二、分割方式
1.优先协议:双方可自行约定分割比例(需书面形式,避免后续争议);
2.法院判决:协议不成时,法院按以下原则处理: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如家暴、出轨方可能少分);
一方隐藏、转移、变卖共同财产的,可少分或不分(《民法典》第1092条);
对家庭付出较多义务(如全职照顾子女)的一方,可请求补偿。
三、提示
具体分割数额需结合实际情况(如财产总额、子女抚养权归属、过错程度等)确定,无固定比例。建议先梳理财产清单,优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诉讼,最大化自身权益。
若需更精准分析,需提供财产明细、婚姻状况等具体信息。
二、离婚之后可不可以起诉精神赔偿
离婚后一般是可以起诉精神赔偿的,但需满足一定条件。依据《民法典》规定,若夫妻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精神赔偿。
通常无过错方应在离婚诉讼时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若当时未提出,离婚后想主张,需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三年内提出。不过,若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之后再起诉的,法院不予支持。所以,若符合法定情形且未放弃权利,在规定时间内离婚后能起诉精神赔偿。
三、离婚之后可不可以重新申请抚养费
离婚后可以重新申请抚养费。在离婚时,抚养费的数额是根据当时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的。但随着时间推移,可能出现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情形。
此时,子女可作为原告,直接抚养方作为法定代理人,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生活为由,向不直接抚养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增加抚养费。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审理,若有正当理由,会支持合理增加抚养费的诉求。
当探讨离婚之后可以分到多少财产时,除了关注财产分配数额,还需了解相关的后续问题。比如财产分割完成后,可能涉及税务问题,像房产过户、股权变更等可能产生的税费。另外,如果一方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在发现后有权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这些情况都可能影响到最终实际能分到的财产。要是你对离婚财产分割的税务处理、重新分割财产的条件等还有疑问,想进一步明晰其中的法律细节,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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