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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哪些情况下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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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3 · 1692人看过
导读:依据《民事诉讼法》及《民法典》,法院对离婚诉讼存在不予受理的情况。包括女方孕期、分娩后一年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离婚一般不受理,女方提或法院认为必要除外;判决不准离婚等无新情况理由,原告六个月内又起诉不受理,被告不受限;原告撤诉等无新情况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不受理;起诉不符《民事诉讼法》条件也不受理。
离婚诉讼哪些情况下法院不予受理

一、离婚诉讼哪些情况下法院不予受理

依据《民事诉讼法》及《民法典》,这些情况法院对离婚诉讼不予受理:一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但女方提出离婚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二是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此限。三是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四是起诉时,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如无明确被告、无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法院也会不予受理。

二、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还有其他特殊情形吗

除常见情形外,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还有特殊情形:一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但女方提出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请求的除外;二是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三是当事人起诉离婚,但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如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居关系,法院不予受理离婚诉求,但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纠纷可受理。

三、离婚诉讼不被受理在法律上还有啥特殊原因

离婚诉讼不被受理,除常见的管辖不符、未缴纳诉讼费等,还有特殊原因。一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二是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三是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一般也不予受理。此外,若起诉时未准备好必备材料,如起诉状结婚证等,也可能导致不被受理。

当我们了解了离婚诉讼哪些情况下法院不予受理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例如,若法院不予受理后,当事人再次起诉有什么时间限制呢?一般来说,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另外,若在诉讼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却已立案的,法院会如何处理,通常会裁定驳回起诉。如果你对离婚诉讼不予受理的后续处理、再次起诉的具体要求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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