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股票财产协议签了有没有效力
婚前股票财产协议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只要婚前股票财产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就合法有效:一是协议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是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三是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例如,夫妻双方自愿签订协议,对一方婚前持有的股票的归属、增值部分的分配等作出明确约定,该协议通常是有效的,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过,若协议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如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等,则协议无效。
二、婚前股票财产增值金额该如何计算
婚前股票财产增值部分分为自然增值和主动增值。自然增值指因市场行情变化等非人为管理因素导致的增值,属于个人财产;主动增值是因夫妻一方或双方的管理、操作等人为行为产生的增值,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计算自然增值金额,用当前股票市值减去购买时成本即可。而确定主动增值金额较复杂,需先算出整个股票账户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增值总额,再扣除自然增值部分。
若双方对增值计算和归属有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证据和具体情况判定。实践中,需提供股票购买凭证、交易记录等证据证明增值性质。
三、婚前股票财产增值后该如何处置
婚前股票财产增值部分的处置需区分情况。若股票增值是因市场行情等客观因素导致的自然增值,根据法律规定,这部分增值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婚前持有的股票进行了积极管理操作,如频繁买卖、基于专业知识分析选股等,由此产生的增值属于主动增值,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该部分增值,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当探讨婚前股票财产协议签了有没有效力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协议签订后股票市值发生巨大变化,协议的效力是否会受影响,以及在离婚时按照协议分割股票财产后,是否存在税务方面的问题。这些都是与婚前股票财产协议紧密相关且可能会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的情况。如果你对婚前股票财产协议的效力范围、市值变化影响以及税务问题等还有疑问,想获得更详尽准确的解答,别错过专业法律建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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