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损失赔偿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损失赔偿范围通常分违约和侵权两种情形。违约赔偿范围方面,根据《民法典》,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约定,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但不得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侵权赔偿范围方面,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被侵权人损失或侵权人获利赔偿;难以确定则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造成人身损害的,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二、损失赔偿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一般情况下,损失赔偿的举证责任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主张损失赔偿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比如在合同纠纷中,若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违约造成的损失,该方就要举证证明对方存在违约行为、自身有损失以及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如环境污染侵权纠纷,由污染者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三、损失赔偿证据收集的法律义务归谁
损失赔偿证据收集的法律义务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通常情况下,提出损失赔偿主张的一方负有收集证据的义务。比如在合同纠纷中,若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违约造成的损失,该方需收集证明对方违约、自身遭受损失以及损失与违约行为存在因果关系等方面的证据。
不过,在一些特殊侵权案件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像环境污染侵权纠纷,由污染者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此外,劳动争议纠纷中,用人单位也需对某些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当我们探讨损失赔偿范围包括哪些内容时,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损失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不同类型的损失可能有不同的计算标准。另外,损失赔偿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也是关键,在索赔过程中,需要明确由哪一方来提供证据证明损失的存在和具体数额。如果您在损失赔偿方面遇到了难题,对赔偿范围的界定、计算方式以及举证责任等问题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现在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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