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案件支持赔偿精神损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以下几类案件通常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1.人身权益受损案件:自然人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比如交通事故致人伤残,伤者可主张。
2.精神性人格权益受损案件:侵害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或者侵害遗体、遗骨,其近亲属因此遭受精神痛苦的,可请求赔偿。
3.具有特定纪念意义物品受损案件:因侵权行为致使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如祖传照片被损毁。
4.婚姻关系案件: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精神损失赔偿在哪些侵权案件中获支持
在我国,以下侵权案件中精神损失赔偿通常会获支持:
一是侵害人格权案件,如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造成他人精神损害的。
二是侵害身份权案件,像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近亲属间亲属关系严重受损。
三是侵害死者人格利益案件,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等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其近亲属可主张精神赔偿。
四是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被侵害案件,因侵权行为致使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永久性灭失或毁损,物品所有人可请求精神赔偿。
三、精神损失赔偿在合同违约案件中能获支持吗
一般情况下,在合同违约案件中精神损失赔偿请求难以获得支持。依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通常指财产损失。
不过,《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有特别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所以,若违约行为同时损害对方人格权且导致严重精神损害,违约案件中精神损失赔偿请求可能会被法院支持。
在探讨哪些案件支持赔偿精神损失时,除了常见的人身侵权类案件,还有一些特殊情形值得关注。比如在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受到侵害的案件中,受害人也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另外,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像祖传的珍贵照片、纪念品等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毁损,当事人同样能要求精神损失赔偿。倘若你遇到类似案件,对精神损失赔偿的范围、金额计算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法律建议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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