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药罪的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刑事立案标准如下:
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3.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5.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此外,生产、销售的假药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避孕药品、血液制品、疫苗的;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等情形,也应立案追诉。
二、假药罪刑事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依据《刑法》第141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致人重度残疾、3人以上重伤等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造成轻伤或重伤、轻度残疾等属于“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等属于“其他严重情节”。另外,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三、假药罪犯罪情节认定依据是什么
假药罪犯罪情节认定依据主要包括《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造成轻伤或重伤;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严重功能障碍等。
有下列情形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造成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且有特定从重情节等。
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有:致人重度残疾;造成三人以上重伤、中度以上残疾;造成五人以上轻度残疾;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生产、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等。
在了解假药罪的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假药罪的量刑标准依据是什么,不同的犯罪情节会面临怎样具体的刑罚。另外,假药罪中涉及到的假药认定范围,除了常见的成分不符、变质药品外,还有哪些特殊情况会被认定为假药。假药不仅危害公众健康,还严重扰乱药品市场秩序。如果您对假药罪的立案、量刑标准,以及假药认定等方面还有疑问,想获取更精准详细的法律解答,别错过网页底部“立即咨询”,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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