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损害赔偿包不包括孩子抚养费
离婚损害赔偿与孩子抚养费是两个独立的法律概念,二者性质、请求权基础及支付对象均不同,离婚损害赔偿不包含孩子抚养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离婚损害赔偿是无过错方因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时,向过错方主张的赔偿,其目的是弥补无过错方的精神损害或物质损失,支付对象为无过错方本人。
而孩子抚养费依据《民法典》第1085条,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向直接抚养方支付,用于子女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支付对象本质为子女。
综上,离婚损害赔偿与抚养费相互独立,不能相互替代或包含。无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时,仍可单独要求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
二、离婚损害赔偿相关问题究竟有什么
离婚损害赔偿是基于配偶一方法定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依法主张的民事赔偿,核心依据为《民法典》第1091条,具体要点如下:
一、法定赔偿情形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其他重大过错。
二、请求核心条件
1.过错行为与离婚有因果关系;
2.无过错方受损;
3.请求权人需为无过错方。
三、主张规则
主体限制:仅可向过错配偶索赔,不可向第三方主张;
时间要求:诉讼离婚中原告需同时提出,被告未提的可在离婚后1年内单独起诉;协议离婚的需在离婚后1年内起诉;
赔偿范围:物质损失据实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依过错程度、后果等酌定。
此赔偿需以离婚为前提,未离婚时不得单独主张。
三、离婚损害赔偿要求一方具备什么条件
离婚损害赔偿要求过错方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存在法定过错行为,具体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二是过错行为导致了离婚的发生,若双方不离婚,即便存在上述过错行为,无过错方也不能主张损害赔偿。三是无过错方因过错方的行为遭受了损害,这种损害既包括物质损害,也包括精神损害。四是过错方主观上存在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给无过错方造成损害,仍实施该行为。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无过错方才有权在离婚时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
当探讨离婚损害赔偿包不包括孩子抚养费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需了解相关联的要点。离婚损害赔偿主要是对无过错方因对方过错行为遭受的损害进行补偿,而孩子抚养费是为保障孩子生活、教育等所需费用。通常,孩子抚养费是单独计算和确定的,不包含在离婚损害赔偿范围内。但在具体案件中,赔偿数额和抚养费数额的确定都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若你对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界定、孩子抚养费的计算方式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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