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拆迁的房子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拆迁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分情况判断。
若拆迁房登记在父母名下,是父母的房产,即便因拆迁获得新房或补偿款,其所有权仍归父母,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若拆迁政策按人口补偿,夫妻一方作为被安置人口获得相应补偿权益,该权益部分可能属夫妻共同财产。比如按人头给予的安置费等。
另外,若父母明确将拆迁房赠与夫妻双方,且未明确只给一方,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明确只赠与夫妻中一方,则属该方个人财产。
二、父母拆迁房夫妻离婚时另一方能否分割
父母拆迁房夫妻离婚时另一方能否分割,需分情况判断。若拆迁房登记在父母名下,属父母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均无权分割。
若拆迁房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且是一方婚前房产拆迁所得,若无特别约定,通常为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分割。
若拆迁政策考虑了另一方人口因素,或婚后对拆迁房有添附等贡献,另一方可能有权分割相应份额。比如按人口补偿面积,另一方有对应的份额;婚后共同出资装修等,增值部分可分割。
总之,要结合拆迁政策、房产登记、出资等多方面确定另一方是否能分割及分割比例。
三、父母拆迁房婚内赠与,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分吗
父母拆迁房婚内赠与,离婚时另一方是否有权分需视情况而定。若父母明确表示该拆迁房只赠与夫妻一方,根据《民法典》规定,此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比如有赠与协议写明仅赠与自己子女。
若父母未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所得财产通常属夫妻共有。此时,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该房产。所以,关键在于是否有明确的赠与指向,若有明确指向一方的证据,另一方就不能分;若无则可按共同财产分割。
在探讨父母拆迁的房子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时,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若拆迁房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且明确是赠与该方的,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因拆迁获得的补偿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购置了其他夫妻共同财产,这部分财产的性质界定就较为复杂。另外,若夫妻双方对拆迁房的归属有书面约定,也会影响其财产性质的判定。如果您对父母拆迁房财产归属、相关补偿款使用后的财产界定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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