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外执行之后还会坐牢吗
监外执行后是否还会坐牢,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依据《刑事诉讼法》,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能会被收监执行:一是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是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是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例如,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不按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未经批准等严重违反监管规定的行为,就可能被收监。但若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遵守规定,且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一直存在,如严重疾病未治愈等,在刑期结束前则无需坐牢。
二、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后还需收监吗
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后是否收监需分情况。依据《刑事诉讼法》,若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但刑期未满,应当及时收监。如保外就医情形消失且刑期未结束,监狱、看守所会提出收监执行建议,由决定或批准机关作出收监决定。
然而,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刑期届满,应及时办理释放手续,无需收监。此外,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交付执行后,由监狱或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三、暂予监外执行又犯新罪是否要立即收监
暂予监外执行又犯新罪通常要立即收监。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若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又犯新罪,属于严重违反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此时,执行机关应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收监;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提出撤销暂予监外执行的意见,报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批准,批准后即收监执行剩余刑期,新罪则另行判决,按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最终执行刑罚。
当探讨监外执行之后还会坐牢吗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了解一些相关情况。若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严重违反有关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或者发现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且刑期未满等,就可能会被收监继续坐牢。此外,监外执行期间又犯新罪,那必然会重新面临刑事处罚和监禁。如果您对监外执行的条件、收监的具体流程,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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