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时该如何认定房产归属
夫妻离婚时房产归属认定需分情况处理:
一方婚前全款购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属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后夫妻用共同财产买房,无论登记在哪方名下,都属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可按双方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总之,认定房产归属需结合购房时间、出资情况、产权登记等因素综合判断。
二、夫妻离婚时女方能否分到房子
夫妻离婚时女方能否分到房子,需分情况判断:
若房子为女方婚前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女方名下,属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若房子是男方婚前购买,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女方可就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获得补偿。
若房子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无论登记在哪方名下,都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若房子是一方父母婚后出资购买,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属夫妻共同财产。
女方能否分到房子,关键看房屋产权归属和购买情况,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
三、夫妻离婚时公房怎么进行分割
夫妻离婚时,公房的分割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若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情况判决。法院一般会优先考虑抚养子女一方、残疾或生活困难一方、无过错方等。
对于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离婚时双方均可承租;婚前一方承租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双方也均可承租。
如果一方取得公房承租权,另一方可获得适当经济补偿。补偿数额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等因素酌定。
此外,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而由一方承租的,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当探讨夫妻离婚时该如何认定房产归属,除了基本的认定方式,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可能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另外,对于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也常引发争议。若您在夫妻离婚房产归属认定上,对特殊情形下的判定、增值部分分割等问题仍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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