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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当事人是否可以不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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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8 · 1033人看过
导读:离婚案件当事人原则上应到庭参加诉讼,因涉及身份关系确认,需当事人亲自表达意愿以查明事实。若有特殊情况,如患重病行动不便或遇不可抗力等,应提交书面意见。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按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属必须到庭的被告,法院可拘传,否则可缺席判决,且缺席判离需严格审查感情破裂事实。
离婚案件中当事人是否可以不到庭

一、离婚案件中当事人是否可以不到庭

离婚案件当事人原则上应当到庭参加诉讼。因离婚案件涉及身份关系的确认,需当事人亲自表达意愿以查清案件事实。若当事人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到庭,如患有严重疾病行动不便或遇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明确其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的意见。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若属于必须到庭的被告,人民法院可依法拘传其到庭;若不属于必须到庭的情形,人民法院可缺席判决,但缺席判决离婚需严格审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可不可以不出席

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原则上应出庭参与诉讼。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特殊情况通常指重病行动不便、身处境外等客观障碍。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按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缺席判决,但缺席判决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准予离婚。因离婚案件涉及身份关系,法院需确认当事人真实意愿,故出庭是原则,不出庭是例外且需符合法定条件。

三、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抚养要怎么做

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抚养应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但母亲存在不宜抚养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或不尽抚养义务等除外。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协议不成时,法院将根据双方经济状况、居住条件、教育能力、与子女感情等具体情况判决。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尊重其真实意愿。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负担抚养费,费用数额与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按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确定。不直接抚养方享有探望权,行使方式与时间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若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法院可中止探望,事由消失后恢复。

在探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是否可以不到庭时,其实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当事人不到庭,其诉讼权利该如何保障,比如不能当庭表达诉求或辩论等。而且,当事人不到庭是否会影响离婚案件的判决结果也备受关注。若一方不到庭,法院依然会根据查明的情况进行判决,但其对自身权益陈述不充分可能影响判决走向。若你对离婚案件中当事人不到庭的具体法律规定、司法实践操作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良机,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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