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和第二继承没有继承权怎么办
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若第一和第二顺序继承人都没有继承权,遗产将按如下方式处理:
-若被继承人立有遗嘱,按遗嘱继承办理,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遗产。
-若没有遗嘱,可能会涉及到遗赠。即被继承人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若上述情况都不存在,遗产将归国家所有;若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遗产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总之,在无合格法定继承人时,需依据遗嘱或遗赠情况确定遗产归属,无相关安排则按法律规定收归国有或集体所有。
二、第一和第二顺位继承人都不在如何处理
根据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中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若上述顺位继承人均不存在,且无有效受遗赠人,则遗产属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对此类遗产,民法典明确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若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处理该遗产前,应先清偿死者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剩余部分再按上述规定归属相应主体。需确认是否存在受遗赠人,若有受遗赠人且其接受遗赠,则遗产按遗赠协议处理。
三、第一和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在怎么办
法定继承中,若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与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均不存在,遗产将按无人继承办理。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若存在遗嘱指定继承人,即便没有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仍可依遗嘱继承遗产。遗嘱需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
当我们探讨第一和第二继承没有继承权怎么办时,其实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第一和第二继承人都无继承权,那遗产可能会收归国有或者集体所有,但前提是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另外,如果存在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或者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他们可以适当分得部分遗产。要是你对这种情况下遗产的具体处理流程、分得遗产的比例等问题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你。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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