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同侵权行为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共同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需区分不同情形。
若为共同加害行为,即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若为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若为共同危险行为,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共同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共同侵权行为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虽无共同故意、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情形。其认定标准如下:主体须为二人或以上,包括自然人、法人等。主观方面,存在共同故意,即侵权人有共同致人损害的意思联络;或共同过失,指侵权人对损害结果有共同的可预见性却未采取措施避免。客观方面,侵权人的行为相互关联,构成统一致损原因,表现为共同实施行为、教唆帮助他人实施行为等。损害结果具有统一性,即多个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后果,且该后果不可分割。若各行为能独立造成损害,则不构成共同侵权。
三、共同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范畴包括哪些方面
共同侵权行为举证责任范畴如下:
原告举证:需证明侵权行为存在,即被告实施了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证明损害后果,如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证明因果关系,即被告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联系;证明共同过错,证明多个被告之间存在共同故意或过失。
被告举证:若被告主张免责或减轻责任,需对免责事由举证,如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同时若存在混合过错,被告可举证原告对损害发生也有过错,以减轻自身责任。
当我们探讨共同侵权行为该由谁来承担责任时,其实这还关联着很多后续问题。共同侵权责任人之间的赔偿份额如何确定就是其一,一般会根据各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行为对损害结果的原因力大小等因素来判定。另外,如果部分侵权人承担了超出自己份额的赔偿责任,还会涉及到追偿权的问题,即其有权向其他未足额承担责任的侵权人进行追偿。要是你对共同侵权的责任承担范围、赔偿份额确定等还有疑问,别迷茫,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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